日期:95年3月17日賴士葆

重度身心障礙者換發身份證比登天還難!

目前內政部全面換發新式國民身份證作業期間為自94年12月21日起迄95年12月31日,然實施以來,確有許多不便的情況頻頻出現,尤其是對於重度身心障礙者來說,極為困擾。根據內政部統計,94年底領有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口達93萬8千人,重度障礙者17萬6,891人,極重度障礙者10萬4,266人,這些都是經醫學鑑定為嚴重缺乏甚至為無行為能力者,他們又要如何來換發身份證呢?有鑑於此,賴士葆特於今日召開記者會,邀請相關政府單位(內政部、法務部、司法院)與社福團體前來說分明。針對目前換發身份證之情況,賴士葆作如下表示:

1.執行3個月,新身份證發證率為18.88%,而重度身心障礙者只有0.45%:截至95年3月10日,全國應發新證人數為1,840萬1,720人,已換發新證人數為347萬3,740人,發證率為18.88%,待換發新證人數為1,492萬7,980人;而目前全國植物人總人數有4,364人,而植物人已換發新證人數卻僅有102人,發證率僅2.34%,值得注意的是,這102位是原本就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資格,故可以直接幫植物人代領身份證,而對於還未取得法定代理人資格的植物人家屬(4,262植物人),現行便無法代其領證;此外,還有失智症的極重度與重度患者,因其記憶力極度喪失、語言能力瓦解、判斷力喪失、大小便失禁、自我照顧能力完全喪失、需完全依賴他人養護者,這些人要領取新的身份證所碰到的問題與植物人一樣,而目前全國失智症者總計有18,228人,而失智症的發證率更是0,迄今仍未發出任何一張新的身份證,顯見政府對於這些重度身心障礙者如植物人、失智症者之發證率嚴重偏低,不及一般民眾發證率的1%,僅為0.45%。(參考附件一)

2.現行法令規範欠缺彈性:植物人雖領有重度殘障手冊,屬於無行為能力人,然依據民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對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最近親屬二人或檢察官之聲請,宣告禁治產。」,以及行政程序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政程序行為。」,即若要證明為法定之無行為能力人並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就必須聲請「禁治產宣告」來加以證明。再者,依據行政院秘書長94年11月23日院臺治字第0940053126號函:「當事人如無意識,應屬無行為能力人,依行政程序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應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新證。發證人員應核對人貌無訛後,始發給新證。」當事人屬昏迷、植物人及心神喪失之無行為能力人,其申請換發新證及領取新證應依上開函示意旨,由其法定代理人辦理,戶政事務所查對當事人身份及人貌後,由其法定代理人領取新證。換句話說,所謂植物人的法定代理人,必須經由聲請禁治產程序經法院裁定,才得以代領身份證,故如果未具植物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者,即便是親屬,亦不得予以代領之。(參考附件四)

3.植物人換證成本高人一等:

1)「時間成本」是一般人的7.5倍

目前一般人換發身份證多由地區里長協助,從資料準備(照片、就身份證影本)到領證平均的時間為20天。可是,植物人的時間成本更高,其作業流程依序為準備資料(填寫書狀、檢附與當事人之親屬關係資料、就醫記錄相關佐證資料)、送交法院、經法院受案與分案、法官發文給當事人前往法院認可之特定醫院進行鑑定(需1個月)、法院依據醫院鑑定報告予以裁定禁治產人之法定代理人、送交相關資料給所屬之戶政事務所,經戶政事務所發證所需的時間平均要150天,為一般人的7.5倍。(參考附件一、二)

2)「耗費成本」約為一般人的80至86倍:

受到禁治產之作業流程規定致使植物人換發身份證的耗費成本遠高於一般人,是一般人的70至80倍。一般人的換發成本平均每人為250至350元,可是,植物人就必須支付法院指定醫院的鑑定費用12,000元(一般中大型醫院),如依個案所需精密複雜鑑定,則醫院鑑定費用將高達20,000元,而植物人赴醫鑑定需賴以救護車載送,來回往返平均約需4,000至6,200元,即便請醫生至照護現場鑑定亦需支付醫生外診費用,此外,還要支付法院裁判費用1,000元與家人陪同辦理所必須犧牲工作時間…等。因此,整套程序走完,植物人換發身份證平均每人需耗資19,850至30,150元,是一般人的80至86倍。(參考附件一)

4.行政效率與效益不彰-4個月來無任何具體改善措施、到府服務無實質效益:

內政部提出「到府服務」的措施,可是,受限於現行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戶政單位仍舊不能予以核發;後來,從籌劃到執行近4個月來,內政部已開過2次檢討會議皆未能對於這些無行為能力人申請換發新證予以簡化相關程序規定作出具體改善之結論,以致於目前這些無行為能力人之家屬與照護機構對於其換發國民身份證倍感困擾與嚴重不便。(參考附件三)

賴士葆另指出目前社福團體協助植物人換發身份證目前遭遇到的困難有「照相」和「身分證領取、保管」,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        三方單位之作業整合-設立特定窗口、簡化行政程序:如果透過修法緩不濟急,這只是「換發」新式身份證而「非核發」身份證,建議內政部、法務部與司法院三方單位協調與整合,設立特定窗口,由內政部先行針對特殊、重度身心障礙者作一分類(有親屬與失親的),如果是失親的重度身心障礙者,由法務部指派專門檢察官主動加以瞭解,並彙整其相關資料統一送到各地方所屬之法院,向法院聲請時,能放寬審議條件、簡化行政程序,以加速審議。而內政部於今天(95年3月17日)邀集司法院、行政院秘書處、人事行政局、退輔會、衛生署、法務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機關,召開研商「全面換發國民身份證相關事宜第三次檢討會議」,政府必須在今天的會議針對重度身心障礙者換發身份證之程序做出具體的改善結論,不要造成這些弱勢的重度身心障礙者因單純的換發身份證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支出與嚴重的不便。

2.        政府應補助低收入的重度身心障礙者聲請禁治產、換發身份證所需之費用:由於聲請禁治產與換發身份證所需之相關費用需1至2萬餘元不等,對低收入家庭來說,算是不小的開支,因此,政府應針對低收入的重度身心障礙者之家庭因換發身份證所需之費用予以補助,不要造成這些家庭的額外負擔。

3.        修法:本人將修改民法與行政程序法,放寬對禁治產聲請與無行政程序能力者之條件與認定,如針對無行為能力人,法院可依相關條件判決給最適合的人擔任其法定代理人,或針對某些失親的無行為能力者,可由社福照護團體代為聲請法定代理人等。

附件一    需要到府服務換發身份證之身心障礙人數(單位:人)

 

區域別

需要到府服務換發身份證之身心障礙者

 

合計

植物人

失智症者

台北縣

391

293

824

1,016

2,524

宜蘭縣

67

39

265

341

712

桃園縣

202

138

495

523

1,358

新竹縣

100

78

243

301

722

苗栗縣

82

48

203

231

564

台中縣

164

81

355

420

1,020

彰化縣

149

107

524

786

1,566

南投縣

87

44

270

367

768

雲林縣

98

83

395

479

1,055

嘉義縣

78

41

322

459

900

台南縣

114

87

409

530

1,140

高雄縣

116

70

362

429

977

屏東縣

57

43

305

322

727

台東縣

33

31

117

105

286

花蓮縣

49

32

201

250

532

澎湖縣

5

7

34

56

102

基隆市

37

22

108

166

333

新竹市

31

19

77

109

236

台中市

83

66

286

342

777

嘉義市

21

17

97

124

259

台南市

48

38

236

313

635

台北市

387

320

1,482

1,860

4,049

高雄市

127

118

462

569

1,276

福建省金門縣

7

7

22

36

72

福建省連江縣

2

0

0

0

2

   計

2,535

1,829

8,094

10,134

22,592

4,364

18,228

資料統計:截至94年12月底(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   資料彙整:賴士葆國會辦公室)

 

附件二  身份證換發比一比(單位:人)

項目

一般人

(身心健康者)

重度身心障礙者

植物人/失智症者(極重度與重度)

重度身心障礙vs.一般人

差異比較

耗費時間

20天

1.        準備申請資料(如照相)

2.        戶政作業的等待期

3.        親領身份證

150天(平均)

1.        準備相關資料

2.        醫院鑑定

3.        法院裁判

4.        戶政作業的等待期

5.        家屬代領

7.5倍

耗費成本

1.        照相成本:平均200-300元(里長服務、一般沖洗店)

2.        領取交通費:平均50元(里長辦公室、戶政事務所-公車、計程車)

預估250-350元/人

1.        照相、書狀、相關資料成本:平均300-400元

2.        醫院鑑定12,000-20,000元

3.        申請禁治產1,000元

4.        交通費4,000-6,200元(民間救護車2,000-3,100元/趟*2趟/含技術員與護理員)

5.        其他成本2,550元(家人請假之工資扣繳,包括照相、換證、陪同禁治產鑑定及出庭等-850/天*3天=2,550)

預估19,850-30,150元/人

80-86倍

已經換發身份證人數

347萬3,740人

植物人:102人

失智症: 0人

-

待換發身份證人數

1,492萬7,980人

植物人:4,262人

失智症:18,228人

-

發證率

18.88%

0.45%

-

資料統計:截至95年3月10日  資料統計與製表:賴士葆國會辦公室

 

 

附件四   社福團體協助植物人換發身份證所碰到之問題

對於無法行動的植物人來說,換發身分證對家屬來說困難重重,社福團體協助植物人換發身份證目前遭遇到的困難有「照相」和「身分證領取、保管」兩項,說明如下:

項目

困境

政府措施

創世因應之道

創世建議

1照相

 

 

 

 

1-1相片格式

1)植物人多有鼻胃管。

2)臉部表情及姿勢無法符合政府規定。

■內政部措施:

1)顏面傷殘、重病、植物人、小耳症、視障等特殊情況,可以跟戶政事務所申請身分證上免印列照片,但仍須繳交相片給戶所存檔

2)相片格式只要求背景為白面牆壁,其餘表情等可以不符合規定,但仍需繳交新照片。

■請家屬申請到院拍照,並配合各安養院居家醫院到院換鼻胃管時拍照。

為免增加家庭經濟負擔及奔波壓力,本會建議繳交與「身心障礙手冊」照片相同者予戶政事務所存檔即可。

1-2如何拍照

植物人外出至照相館會有以下困難:

1)花費問題:包括家人工作請假之工資扣繳(包括照相及拿相片時)、照相費用、來回救護車等。

2)缺乏人力:植物人外出通常需要兩位以上人力協助、陪同。

3)缺乏無障礙環境:植物人需坐輪椅,一般道路及照相館缺乏無障礙環境。

4)相關照顧問題

5)案家環境未必符合規定可申請到宅拍照。

■內政部措施:

1)低收及中低收民眾免費拍照,可持免費拍照券,至各照相公會配合之照相館拍照。

2)行動不便者(如植物人、老人等)可申請到府拍照,由戶政事務所人員進行拍照,支付100元費用。

3)安養院個案戶籍各不相同,委由安養院當地的戶政事務所進行拍照工作。

■本會某些安養院有義工及家屬到院免費拍照,減輕家屬負擔。

■建議家屬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到府拍照。

針對重殘、行動不便者及需24小時看護者,規劃完成配套措施。

2領證、保管

 

 

 

 

2-1如何領證

經本會詢問戶政司及各戶政事務所皆表示需有「禁治產」手續,植物人才能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領證。執行上有以下困難:

1)「禁治產」手續曠日費時

2)需約10000元左右費用,對於本會清寒家庭來說負擔甚大。

3)法定代理人選難定。

■內政部規定:要經由「禁治產」才能把新身分證交給家屬(法定代理人)。

 

本會服務皆為清寒家庭,「禁治產」費用是一大負擔,建議政府針對領證部分規劃配套措施。

2-2家屬失聯

本會數位植物人的家屬已失去聯繫(電話更換或已搬家皆未告知),遇到下列困難

(1)        身分證換發。

(2)        身分證領證。

(3)        身分證保管。

 

■暫無措施

 

 

■本會建議應規劃配套措施,辦法如下:

1)縣市社政單位進行家屬協尋。

2)三個月內若仍未見家屬,即由縣市社政單位以「無家屬」方式委養個案。

3)身分證換發工作由縣市社政單位負責,並安排合適人選為植物人之法定代理人,除負責領證及保管外,另處理各項事務。

 

製表單位:創世基金會社工部

 

附件五    重度身心障礙等級與說明

名 稱

定  義

等級

標     準

備  註

植物人

大腦功能嚴重障礙,完全臥床,無法照顧自己飲食起居及通便,無法與他人溝通。

極重度

大腦功能嚴重障礙,完全臥床,無法照顧自己飲食起居及通便,無法與他人溝通者。

植物人因障礙嚴重,不論行動,溝通及維生皆需仰仗他人,應列入一級身心障礙,無法再分等級。

失智症

心智正常發展之成人,在意識清醒狀態下,有明顯症候足以認定其記憶、思考、定向、理解、計算、學習、語言和判斷等多種之高級腦功能障礙,致日常生活能力減退或消失,工作能力遲鈍,社交技巧瓦解,言語溝通能力逐漸喪失。

極重度

記憶力極度喪失,僅剩殘缺片斷記憶,語言能力瓦解,僅餘咕嚕聲,判斷力喪失,對人、時、地之定向力完全喪失,大、小便失禁,自我照顧能力完全喪失,需完全依賴他人養護者。

一、失智症之鑑定係依國際疾病分類法鑑定之,而非以年齡為鑑定標準。

二、凡因腦疾病或創傷所致之不可治癒之失智症者,比照本類身心障礙等級辦理。

重度

記憶力重度喪失,近事記憶能力全失,判斷力喪失,對時、地之定向力喪失,對親人之認知功能開始出現障礙,大、小便失禁,自我照顧能力喪失,開始出現簡單之日常生活功能障礙,需完全依賴他人養護者。

製表單位:賴士葆國會辦公室

 

 

 

 

 

http://tw.news.yahoo.com/060320/15/2yfws.html

救卡奴 銀行AMC基金周五運作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金管會(新聞、網站)主委龔照勝今天表示,由銀行成立的公益資產管理公司 (簡稱AMC)將在本周五正式運作,處理對象是去年1215日以前債權,逾期6個月未還者,初期先將失業、低收入戶移入。他說,公益AMC由銀行以債作股,政府並未出資,初期資金約100億元,最終規模1300億元。

 

銀行局長曾國烈表示,初期先將失業、低收入戶債權轉入公益AMC,預計4月底所有逾期6個月債權都會轉入。

 

對於立委羅明才要求將房貸(新聞、網站)及其他民間貸款一併列入債務協商,龔照勝強調,目前僅止於雙卡債務,不包括其他債務。

 

金管會目前接受債務協商對象為逾期三個月未還款債權,初估人數約50萬人,平均每人積欠卡債33萬元,欠債50萬元以下者占八成。但立委今天追問,債務協商必須分期攤還,但很多卡債族可能毫無經濟來源,10年不吃不喝也還不出錢,怎麼辦?

 

龔照勝表示,銀行公會已經協調銀行成立AMC,預計周五運作,就可以處理有還款誠意,但沒有能力還款的對象。

 

龔照勝表示,韓國過去處理卡債問題時,也曾由政府成立公益AMC處理不良債權,但台灣則是由銀行自己以債作股,政府並未出資。至於處理對象則嚴格限制是去年1215日以前債權,逾期貸款超過6個月者,主要是不希望很多人今年才去刷卡,產生道德風險。

 

賴士葆表示,台灣現在因為雙卡效應,消費額度大為限縮,零售市場大幅下降,汽車業營業也下滑兩成,他舉韓國2001年卡債風暴為例,擔心台灣是否可能引發金融風暴。龔照勝表示,現在確有信用緊縮,但只要不形成道德風險,金融沒問題。

 

 

 

 

http://news.yam.com/ettoday/fn/200603/20060320366527.html

記者胡秀珠/台北報導 2006-03-20 11:01     

二次金改/立委質疑財團作大 龔照勝︰會兼顧股東權益

二次金改在今年底要達到金控家數減半的目標,各大金控公司在市場大肆「惡意購併」,其間所引發的諸多爭議,引發立委強烈不滿,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更揚言,不配合金控減半到底。金管會主委龔照勝表示,金控整併是提升國際競爭力,在過程中,金融秩序、股東及員工權益要兼顧,同時要公平、透明化。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0日邀請金管會主委龔照勝率一級主管就「二次金改造成金融機構惡意併購,影響金融市場穩定及投資人權益;因此二次金改是否繼續推動」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

 

立委緊咬連日來中華開發金控公司惡意購併金鼎證券的各種弊端,包括假外資、利益迴避及官股代表、開發金董事長陳木在的守法性是否適任等。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二次金改讓官股銀行被民股銀行吃光光,連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也認為官股大銀行都被民股銀行合併,面對官股的控制權及經營權易主,金管會卻「束手無策」,一點辦法也沒有,連李遠哲都不滿意。

 

國民黨籍立委孫大千則指出,自開發金惡意購併金鼎證之後,立法院各立委的金鼎證陳情函不斷,他說,「立法院不是金鼎證的打手,立委也不是玩偶」,除了金鼎證之外,開發金的股價一直跌,開發金股東的權益誰來維護?他認為,金管會有必要維護市場秩序。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則說,購買金鼎證的假外資是海外的「群益託管公司」,其背後的大股東是和業投資,和業投資又是仲冠及松宏的轉投資公司,最後的幕後投資者是嚴家,也就是辜濂松的表親,他希望金管會好好查一查。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更直指,開發金董事長陳木在一年在辜家拿了3000萬元,在開發金購併金鼎案中,「裝聾作啞」,不適合作官股派出去的董事長。

 

龔照勝則指出,針對開發金購併金鼎證是否涉及假外資一事,金管會已進行查核,並與檢調單位合作,他強調,任何購併案,都應顧及社會觀感及大股東適格性。

 

 

http://news.yam.com/ettoday/fn/200603/20060320366414.html

債風暴/龔照勝︰公益AMC24日成立 將處理1300億卡債

記者胡秀珠/台北報導 2006-03-20 10:5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龔照勝20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由各債權銀行「以債作股」成立的公益資產管理公司(AMC)將自324日開始運作,第一階段處理的債務是100億元,預估必須分批處理的金額達1300億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0日邀請金管會主委龔照勝率一級主管就「二次金改造成金融機構惡意併購,影響金融市場穩定及投資人權益;因此二次金改是否繼續推動」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

 

不過,立委對於卡債問題仍十分關注,擔心重蹈南韓信用卡危機覆轍。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指出,外界質疑金管會處理卡債問題採取「兩面手法」,一方面採取一致性及專案性協商,另一方面,又發函銀行,要求債務門檻大幅降低,而卡債族目前觀望,主要在期待破產法及公益AMC的成立。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表示,目前雙卡債務高達2000億元,包括百貨、汽車等消費都大幅萎縮,韓國為因應卡債風暴,成立公益AMC,將債權打折,對於卡債族的債務壓力大幅縮減。

 

龔照勝表示,由各債權銀行成立的公益AMC將自24日開始運作,在去年1215日之前的卡債,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都可以納入公益AMC處理,目前卡債餘額不到2000億元,至於公益AMC必須處理的金額有1300億元,分階段處理,第一批預定先拿出來100億元來處理。

 

根據金管會統計,元月份逾期3個月以上雙卡債務人數約有51萬人,其中,逾期負債在10萬以下者,約19萬人,佔37.4%;逾期負債在30萬元以下者約35萬人,佔70%;逾期負債50萬元以下,約415000人,佔81.5%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NewsID=24310&t=1

中廣新聞

龔照勝:處理卡債 公益資產管理公司24日運作  

時間: 2006/03/20

撰稿:凡 莉     編輯:張順祥     新聞引據:中央社

   

 

  公益性資產管理公司將於這個星期五(24)成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龔照勝表示,公益資產管理公司24日開始運作,有兩個條件,去年1215日以前、逾期6個月債權;民間銀行以債作股不需要資金,債權約新台幣1,300億元,分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100億元。金管會20日上午前往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二次金改造成金融機構惡意併購,影響金融市場穩定及投資人權益;因此二次金改是否繼續推動」專案報告。不過,立委仍持續關注卡債問題。對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質詢,台灣卡奴(卡債)問題會不會跟韓國一樣,引起金融風暴?龔照勝表示,台灣卡債問題在金融面不會像韓國一樣。公益性資產管理公司已經開始規劃,這星期五成立,針對沒有還款能力者,不要催收,集中管理,等到卡債族有還款能力時再還款。這類債權金額大概有1,300億元,先投入100億,分階段進行。  

 

http://tw.news.yahoo.com/060319/15/2yb0u.html

蘇馬拚經濟 智囊比一比【聯合新聞網 記者 林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