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不能凌駕於法律

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之爭議

950509 / 賴士葆

針對大陸配偶鄭旭智之大陸學歷採認案,9554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教育部應受理及檢覈大陸學歷的採認申請案,然而,教育部對於高等法院判決不服,已上訴最高法院,堅持不受理、不採認鄭旭智之大陸學歷。立法院賴士葆委員接獲當事人陳情後遂遂於59日召開記者會,會中將就法律面、制度面與執行面等三個面向,來檢視政府一再宣示「不承認大陸學歷」的違誤,並提醒教育部與陸委會等相關承辦官員應依法行政,否則日後難逃瀆職或行政違失的責任。

 

 

對於鄭旭智之大陸學歷採認案,賴士葆特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一、現行法令足以辦理大陸學歷之檢覈及採認,教育部藉詞推拖,違法事實明確:

按憲法第7條、第15條、第18條規定,人民之平等權、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及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權。依據81918日施行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與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接受教育之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行政院於861014日修正後核定「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教育部據以861022日公布施行該辦法,並於同年1024日公告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學校名冊(73所學校),當時新聞媒體亦廣為周知大眾,教育部迄今仍未有對該辦法之撤銷文,監察院僅要求檢討,並未提及要撤銷該辦法,核其該辦法及73所學校認可名冊(在2001年大陸大學整併後,目前計有66所)之公告均屬有效,即代表該辦法及73所學校認可名冊迄今仍舊有效。就法律面向而言,法規應於法規所定之施行日或授權命令特定之施行日,即產生法規效力,教育部對於人民依法申請赴大陸就學期的報備存證信函,卻未客觀實質審查,而主觀逕行退回,明顯有違憲法、第7條、第15條、第18條、第22條,以及違反「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第10條之規定,教育部藉詞推拖,違法事實明確,這也就是高等法院判決:「鄭旭智遭行政院駁回之訴願決定及向教育部申請學歷採認遭拒之原處分均予撤銷,且被告(教育部)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受理原告(鄭旭智)大陸學歷檢覈採認」之重要依據。因此,現行法令是足以辦理大陸學歷之檢覈及採認。

備註: 873月監察院糾正教育部略為:「教育部於861022日遽然一次公告73所大陸高等學校認可名單,未採行漸進方式,且未事前正式知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兩部會間之協調顯然不足。又對於『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公布前,已赴大陸就學者,進行追溯性救濟,易產生負面影響。」核其「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及73所學校認可名冊之公告均屬有效。

二、行政院、陸委會及教育部對於大陸學歷泛政治化,拒絕國人申請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劃地自限、累積民怨,造成日後大陸學歷採認作業涉及是否溯及既往之難題:

「大陸學歷檢覈」係指大陸地區學歷之審查,而「大陸學歷之採認」係指經審查後就大陸地區學歷與台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相當之學歷之認定,「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係針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取得定居資格者及台灣地區人民所設計,而且考量大陸高等學校或機構有無經教育部認可,及認可學校內所取得之醫學、牙醫學、中醫學專科之學歷,而有直接予以檢覈採認及學歷甄試以二次為限的區別。政府部門受理大陸地區學歷採認的行政作為,僅為判斷是否核發申請者「相當學力畢業資格證明書」為準據,惟行政院、陸委會及教育部以政治化的方式處理,首先,教育部認為開放採認大陸學歷問題,必須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而大陸2千多所大專校院,不是每一間學校都可以採認,估計初期將先開放採認重點學校,不過開放時機仍須在國家架構下研商,非教育部單獨能夠決定。而陸委會方面則認為,大陸學歷採認不僅是教育層面問題,而應從整體大陸政策考量,回歸兩岸關係條例之法律架構,就國家安全及民眾需求等重大因素審慎評估。故政府劃地自設、裹足不前、累積民怨,日後將面臨大陸學歷採認是否溯及既往之難題。

備註:教育部基本主張是:(1)政府對中國大陸高等教育學歷尚未採認,故不鼓勵國人赴大陸讀大學;(2)輔導設立大陸台商學校,鼓勵大陸台商高中以下子女就讀台商子地學校,以利返國銜接就學;(3)鼓勵大陸福建沿海台商子女至金門就讀,就讀範圍則可由國小至大學階段;(4)認可學校的學術專業水準、入學資格、入學方式、修業期限、課程內容等相關學制,必須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相當;且須考量課程內容沒有涉及共產主義意識形態;(5)配合國家人力市場供需,對於少數供不應求之科技類人才優先考慮開放;(6)必須考量對國內高等教育的衝擊,包括影響大學招生的來源及所招學生的素質等。

三、教育部861022日廢止大陸學歷審核的舊辦法,同時公布施行學歷檢覈的新辦法後,遲未延議後續作業要點,造成前後有天壤之別的差別待遇,明顯行政怠失:

依據861022日廢止「淪陷區來歸學生學歷審核暨輔導就學辦法」第8條明文規定,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生之學歷檢覈方式,惟「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於上揭辦法廢止之同日公布施行,且公告73所大陸高等學校認可名單在案,雖經行政院861113日行政院第2553次會議,蕭院長提示:「教育部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第22條訂定「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經陸委會審議通過,報院核定後,該部於日前連同擬予採認學歷的大陸大學名單一併公布。大陸學歷採認不僅是教育層面的問題,而應從整個大陸政策來看。希望教育部審慎研議後續的作業要點,送請陸委會委員會議充分討論獲到結論後,再提報院會。」惟教育部歷經八年多後,行政單位仍以尚未研議完成認可名冊為由,而不予受理學歷採認。又對於大陸學歷之檢覈及採認制度中,對於73所大陸高等學校認可名單外之學歷採認及醫學、牙醫學、中醫學之學位學歷,應辦理學歷甄試,惟教育部遲未延議後續作業要點,明顯行政怠失。

四、學歷認證之差別待遇,違反人權與平等原則:

有關人民之外籍配偶取得定居權後,其學歷採認係依「國外學歷查證作業要點」辦理,而大陸配偶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後,其學歷認證雖依「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辦理,但因教育部迄今仍未辦理高等學校與機構之學歷認證,僅由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機關依法訂定規定辦理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之學歷採認,大陸有些高等學校學術研究水準獲國際肯定,本質上與其他受認證之國外學校差異不大,若不予認證,將會影響就業權益,無法進修研究所以上之學位,且無法參加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考試,明顯損害平等、工作、應考試等基本權利,而有不如外籍配偶之差別待遇,有違平等原則。

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人性化」與憲法之抵觸之其他實例:

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對於大陸人士來台定居並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後未滿十年不得服務公職之規範,明顯抵觸憲法第7條、第15條、第18條規定,現行就有這樣的案例出現。該名大陸人士來台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後,未滿十年而通過公務員初等考試,具有公務員任用資格,然政府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由,不讓其服公職,當事人申請行政訴訟,法官認為該案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限制當事人服公職顯與憲法有所抵觸,目前暫時停止審議,並申請釋憲。迄今已過近3年,大法官還未釋憲。這樣的案例反映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非人性化」與「違反憲法體制」。

賴士葆認為,根據大陸官方所提供的資料顯示,預期到2008年,外國留學生的人數將達12萬人,而依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台灣學生赴大陸留學的學生人數亦有近2萬人,且報考與錄取人數連年增加。這些資料都可以看出,中國的大學在全球高等教育市場上,吸引力正逐步提升,亦普遍獲得認同,政府不應再劃地自限,受政治與意識型態擺弄人民學習機會之選擇權。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  請政府依法行事,追溯採認大陸學歷,並儘速檢討與重新訂定採認學校名單:在符合學生需求及國家安全的考量下,作通盤而細部地規劃,針對特定重點大學與科系,採取有選擇的、逐步的、階段性的開放,從大陸所公布的重點大學優先承認,再逐步擴及一般性的大學,即可顧及台生就學、就業的公平,又可以減少對國內大學的衝擊。在這種情況之下,有關大陸學歷的採認應是儘可能簡化,教育部應與相關單位針對採認對象、採認學校、名冊、時間點、學歷類別、檢覈程序與方式等重新檢討修正,儘快公告各項學歷甄試「辦理方式」、以及高等學校與機構之「認可名冊」等,以供國人選擇到大陸就學之參考。但在重新公布檢討後之採認學校名冊前,得以81918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後,所訂定之「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與公布之73所大學名冊為依據,經其正式招生管道考試及格,並由各該校錄取者,取得大陸地區學歷者為限,一律開放認證資格,儘速從寬予以認定,追溯採認大陸學歷,以保障合法在台居留人士升學或就業的權益,以示無差別之待遇。

二、  避免意識型態,尊重學生選擇權,由產官學研共同組成學位認證專責單位,保障學術品質:為因應兩岸及國際全球化局勢之發展,與尊重學生受教權與學習機會的選擇權,政府應儘速規劃設立由產、官、學、研共同組成的學位認證之專責單位,以保障學術品質,其成員包括:教育部、內政部、陸委會、大專院校、企業與研究單位專業人士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大陸學歷檢覈、審查,交由該小組進行評鑑、提供參考意見,以避免政府過度以意識型態阻礙兩岸學歷的相互採認。

三、  開放陸生來台:政府不應以鎖國的手段來限制兩岸大學交流,反而應有自信地開放承認大陸學歷,並進一步開放大陸學生來台就讀大學或研究所。如此,不僅可以保障數萬名赴大陸唸書學生的權益,亦可透過自由開放的市場機制,提高我國大學的競爭力。另外,從香港的經驗來看,開放陸生來台就讀也將有助於平衡我國高等教市場供過於求的問題。

 

 

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605/20060509637820.html

圖片來源:中央社 2006-05-09 11:51

賴士葆:拒絕中國學歷 違法違憲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九日在立法院指出,鄭姓民眾畢業的吉林工業大學是1997年公告認可的中國高等學校名單之一,如今卻被拒絕承認,明顯違法且違憲。中央社記者蘇聖斌攝 ... 《 全文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30502+132006050901159,00.html

2006.05.09 今日晚報

藍營:政府拒絕採認中國學歷違憲

中央社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教育部不願承認中國學歷,違法、違憲又侵犯人民的工作權與考試權;台灣留學中國青年學生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朱榮彬呼籲,政府應分階段開放採認中國學歷,若教育部態度強硬,甚至要廢止「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將號召台生打憲法官司。

    台北高等法院日前以教育部早在一九九七年公布採認中國高等院校學歷的名冊為由,判決中國籍配偶鄭旭智中國學歷有效,教育部揚言提上訴,國民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聲援鄭旭智,邀請她與丈夫陳宏彰現身說法。

 

與會的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黃雯玲堅稱,認可名冊雖是以行政命令方式發布,但前行政院長蕭萬長曾在行政院會中批示,採認中國學歷應從政府整體的兩岸政策考量,基於「上命下從」原則,名冊早已不適用。

 

    陳宏彰感嘆指出,「大陸學歷有那麼可怕嗎?」,政府不斷增高阻隔兩岸交流的高牆根本沒有意義,如同動物園為關牢袋鼠砌高圍牆,但袋鼠仍逃之夭夭,原因就在於「門是開的」。

 

    陳宏彰憂心教育部要提上訴,漫長的行政訴訟,對中國籍太太不利,盼高等行政法院能以「影響人民權利之重大案件」為由,儘速審理;朱榮彬則揚言,要號召台生出錢出力打一場憲法官司。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潘維剛指出,「政策不能凌駕法律」,既然教育部已公告中國高等學校的認可名冊,且鄭旭智就讀的吉林工業大學也在名冊之列,教育部不應一意孤行拒絕承認。

 

    立委賴士葆(台北市)表示,已提案修正兩岸條例,通過後未來台灣可逕行採認中國學歷,甚至可開放中國高中生來台就學,教育部若要提上訴,一旦敗訴定讞,部長杜正勝、行政院長蘇貞昌都應下台,為錯誤政策負責。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30502+132006050901158,00.html

2006.05.09 今日晚報

政府拒認大陸學歷 藍委批違憲

【中時電子報李効儒/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法院日前判決,大陸籍配偶鄭旭智的大陸學歷有效,但教育部揚言提出上訴。對此,國民黨團9日上午痛批教育部違法、違憲,侵害人民的工作權與考試權。台生會榮譽會長朱榮彬也呼籲,大陸高等院校認可名冊即使不能全數採認,至少也應分階段開放,如果教育部拒不採認,甚至廢止「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將號召台生打憲法官司。

 

    國民黨團上午大陣仗聲援鄭旭智,也邀請鄭旭智夫婦現身說法。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他已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來可能逕行開放大陸學歷採證作業,甚至考慮開放大陸高中生來台就學。對於教育部將提出上訴,賴士葆也強調,屆時教育部若敗訴定讞,教育部長杜正勝、行政院長蘇貞昌都應下台,為錯誤的政策負責。

 

 

鄭旭智丈夫陳宏彰感嘆説,「大陸學歷真的那麼可怕嗎?」他還以故事諷刺政府兩岸及教育政策不同調,他形容,有家動物園為了關住袋鼠,將圍牆不斷加高,但袋鼠仍然跳出去,原因為何?因為「門是開的」!他認為,政府不斷築起兩岸的高牆,所幸為教育留下一扇門,但他仍憂心教育部要提出上訴,因為一旦歷經漫長的行政訴訟,對大陸媳婦將相當不利,他呼籲高等行政法院以「影響人民權利之重大案件」為由,儘速審理。

 

    國民黨團書記長潘維剛強調,「政策不能凌駕法律」,既然教育部已公告大陸高等學校的認可名冊,鄭旭智的吉林工業大學學歷也在名冊之列,就應被審查認可,她呼籲教育部不能一意孤行,拒絕承認大陸學歷,否則恐將違法、違憲。

 

    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調侃,既然蘇揆要做「實事內閣」,就不應反其道而行,搬石頭砸自己的腳,他建議蘇揆採「蘇修主義」,儘速採認大陸高等學歷,否則將導致人才外流。國民黨立委李慶安也強調,政府拒不承認大陸學歷不僅違反人權,還將貽笑國際,既然法院已做出判決,行政部門就應「順勢而為」。

 

    不過,與會的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黃雯玲仍堅稱,雖然認可名冊在民國86年10月24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發布,但前行政院長蕭萬長在院會中指示,採認大陸學歷應從整體大陸政策考量,基於「上命下從」的原則,名冊即不再適用。而且在認可名冊中確實有多所著名大學,但整體素質仍良莠不齊,一旦開放,勢將衝擊台灣的高等教育。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7+112006050900269,00.html

2006.05.09 中國時報

調高營業稅須立院點頭 財委會初審通過修正案

陳鳳英/台北報導

 

 

    油價物價高漲,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八日初審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收回行政部門調高營業稅稅率的空白授權,未來財政部要調高營業稅稅率,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也為財政部今年預定啟動的營業稅制改革投下變數。

 

    依據現行營業稅法規定,營業稅率最低不得少於五%,最高不得超過十%,行政院有五%的裁量空間,不需立院審議即可調整。

 

財政部長呂桔誠會後表示,目前營業稅法修正草案只是初審通過,還需送交朝野協商,財部會積極溝通,繼續研議營業稅和貨物稅等銷售稅制改革方案,在適當時候推出。

 

    財部去年推動最低稅負制三讀過關後,今年將稅改重點移至調高營業稅、檢討貨物稅、關稅,以及取消印花稅,縮減娛樂稅等銷售稅制改革。財部初步規畫將營業稅率從五%提高到六或七%,增加的營業稅收入,將做為調降遺產稅最高稅率,以及取消印花稅與部分產品貨物稅的財源。

 

    為限縮行政院調整營業稅率的空間,國民黨提案立委賴士葆等人則表示,營業稅收調整勢必將影響物價,行政部門現有五%的幅度可以自行裁量,不僅事涉三百億元到一七○○億元的稅收,更牽動物價波動,為避免行政院片面獨斷加稅,決定要收回對政院的空白授權,日後調整營業稅率須經立院審議通過才能放行。

 

    立院財委會昨日併案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呂桔誠答詢時強調,立院授權行政部門五%的行政裁量權已經存在二十多年,財部對營業稅率的調整一定會相當審慎,雖然有這樣的授權,但不會輕易使用,希望能讓行政部門維持一定的行政權。

 

 

 

http://www.ettoday.com/2006/05/08/320-1939021.htm

財政部放水?財委會初審通過 調高營業稅需經立法院通過

2006/05/08 19:3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由於調高營業稅關係著至少300億元以上的稅收,更與物價波動有密切的關係,在財政部沒有大力表達反對態度的情況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8日初審通過刪除對行政部門調高營業稅稅率的「空白授權」,未來財政部如想提高營業稅稅率,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才可調整。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併案審查立委沈智慧等39人、委員王幸男等37人、委員蔡勝佳等36人分別擬具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余政道等47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賴士葆等50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親民黨黨團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

 

賴士葆等人的提案指出,依據營業稅法第10條規定,現行營業稅稅率在5%至10%之間,並授權行政院可自行調整,目前營業稅稅率為5%,估計每增加1個百分點,將可增加約340億元的稅收,也就是說,行政部門有5%的幅度可以自行裁量,不僅關係著300億元到1700億元的稅收,更牽動物價波動,將對經濟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擬取消行政部門的授權,透過立法審議與監督機制,以捍衛公平正義。

 

財政部長呂桔誠則在答詢時指出,這項授權給行政部門的裁量權已經存在了20多年,他強調,財政部對營業稅稅率的調整一定會相當審慎,雖然有這樣的授權,但不會輕易使用,希望能讓行政部門維持一定的行政權,不過,在法案協商時,財政部並沒有表達堅決反對的態度,財委會因而初審通過刪除對行政部門調高營業稅稅率的「空白授權」,未來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才可調整。

 

由於國際油價、原物料價格持續高檔,國內油價、糖價陸續上漲,電價也即將漲價,使得物價上漲備感沈重壓力,但根據財改方案的規劃,今年下半年將推動銷售稅制改革,擬提高營業稅1到2個百分點,外界擔心,一旦要調高營業稅稅率,恐將造成另一波的價上漲,因此,調高營業稅稅率的時機一直成為業者與消費者高度關切的敏感話題。

 

 

 

 

 

 

http://news.yam.com/reuters/fn/200605/20060509637564.html

更正:[台灣財政]立院財委會通過調高營業稅把關機制,稅改之路平添阻力

路透社 2006-05-09 10:42     

 

更正:內文第三段....國民黨籍立委「費鴻費」解釋....因有誤,應改為....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解釋....茲附正確全文如下:

 

路透台北電---台灣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周一通過,由多名立委共同提案,有關調高營業稅率須經立法院審議方得定案的稅法修正草案,但仍得進行黨政協商。此案若獲立法院通過,將為財政部計畫的稅制改革增添阻力。

 

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規定,營業稅率最低不少於5%,最高不超過10%,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亦即授權行政院調整稅率;但賴士葆等50名立委則提出修正案,取消行政授權。一旦修法通過,將來財政部若要調高營業稅率,必須先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的程序。

 

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解釋,現行規定,等於是讓行政機關在未經立法院審議的情況下,即可調高營業稅稅率,他說,「我們不允許有這麼高的授權,一定要擋!」

 

他並指出,此案經財委會通過後,立法院將「加速處理」此案,「因為關係到每一個人。」

 

**修法若通過,調高營業稅計畫將遇阻力**

 

這項修正案若獲立法院通過,則財政部原訂提高營業稅稅率的稅制改革將因而受阻。財政部官員曾表示,今年稅改的重點為提高營業稅率,目前台灣營業稅率為5%。

 

費鴻泰則指出,把行政機關的授權拿掉,雖可能打亂財政部今年度的稅改計畫,但他強調,自2005年起國內稅收即增加,去年即多徵1,800億台幣,以今年前四個月稅收超徵狀況來看,全年應可多徵2,000億台幣,而在物價上漲之際,若再調高營業稅稅率,勢必將加重人民的負擔。

 

他說,「政府不宜再加重人民的負擔。」

 

對此,台灣財政部長呂桔誠則強調,營業稅法此項規定已經存在20年,政府對於這部份的態度都相當謹慎,他並強調,「我們不會輕易使用。」(完)

 

--記者羅兩莎;審校 黃少芳

 

 

 

 

 

http://news.yam.com/ettoday/fn/200605/20060508635078.html

財政部放水?財委會初審通過 調高營業稅需經立法院通過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2006-05-08 19:30     

 

由於調高營業稅關係著至少300億元以上的稅收,更與物價波動有密切的關係,在財政部沒有大力表達反對態度的情況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8日初審通過刪除對行政部門調高營業稅稅率的「空白授權」,未來財政部如想提高營業稅稅率,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才可調整。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併案審查立委沈智慧等39人、委員王幸男等37人、委員蔡勝佳等36人分別擬具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余政道等47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賴士葆等50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親民黨黨團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

 

 

賴士葆等人的提案指出,依據營業稅法第10條規定,現行營業稅稅率在5%至10%之間,並授權行政院可自行調整,目前營業稅稅率為5%,估計每增加1個百分點,將可增加約340億元的稅收,也就是說,行政部門有5%的幅度可以自行裁量,不僅關係著300億元到1700億元的稅收,更牽動物價波動,將對經濟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擬取消行政部門的授權,透過立法審議與監督機制,以捍衛公平正義。

 

 

財政部長呂桔誠則在答詢時指出,這項授權給行政部門的裁量權已經存在了20多年,他強調,財政部對營業稅稅率的調整一定會相當審慎,雖然有這樣的授權,但不會輕易使用,希望能讓行政部門維持一定的行政權,不過,在法案協商時,財政部並沒有表達堅決反對的態度,財委會因而初審通過刪除對行政部門調高營業稅稅率的「空白授權」,未來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才可調整。

 

 

由於國際油價、原物料價格持續高檔,國內油價、糖價陸續上漲,電價也即將漲價,使得物價上漲備感沈重壓力,但根據財改方案的規劃,今年下半年將推動銷售稅制改革,擬提高營業稅1到2個百分點,外界擔心,一旦要調高營業稅稅率,恐將造成另一波的價上漲,因此,調高營業稅稅率的時機一直成為業者與消費者高度關切的敏感話題。

 

 

 

http://news.yam.com/udn/society/200605/20060508633893.html

台鐵局長懸缺 3副局長升任無望

聯合新聞網 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2006-05-08 15:04     

 

台鐵局長徐達文今年初因為花蓮工務段事故,造成五人死亡而請辭下台後,交通部長郭瑤琪原本打算以考試方式,在現任三位副局長中,選出一位升任局長,但郭瑤琪上午表示已經放棄這個想法,她最快將於三個月內找到適合的人選。

 

立委黃政哲、李鴻釣、賴士葆等人表示,台鐵最近發生的弊案,計有計軸器採購案、電聯車採購案外,連甫啟用的大村車站也傳出月台傾斜,以及烏日站工程嚴重落後等問題,交通部應徹底改革。李鴻鈞並問郭瑤琪什麼時候才會有新任的局長

 

郭瑤琪說,她在徐達文請辭後,原本計畫用考試方式,測試現任三位副局長半年,再從中找出一位表現最好的升任,「但這個想法,我現在放棄了」。不過,她同時強調,由於交通部正在改革台鐵,到外面找一個來空降也不適合。她承諾,最快三個月內可以找到新任人選。在賴士葆逼問下,郭瑤琪坦言,台鐵人事即將要大換血了。

 

 

 

 

 

 

 

http://tw.news.yahoo.com/060510/45/34aqd.html

扁政拒採認大陸學歷

【中央日報 吳政峰.臺北訊】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五日初審判決,教育部(新聞)必須受理大陸配偶鄭旭智的大陸學歷申請案;國民黨團書記長潘維剛昨日強調,「政策不能凌駕法律」,既然教育部在民國八十六年已公告大陸高等學校的認可名冊,教育部就不應一意孤行。她抨擊,教育部不願承認大陸學歷的作法,不但違憲更侵犯人民的工作權與考試權。

 

大陸籍配偶鄭旭智,民國九十三年申請採認她吉林工業大學的學歷,教育部卻以現階段大陸高等學歷尚未開放採認為由,拒絕申請,鄭旭智決定和教育部打官司,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五日判決出爐,強調政策不能凌駕法律,教育部必須受理鄭旭智的申請案。國民黨團昨日召開記者會,邀請陳情人鄭旭智及其先生陳宏彰出席,鄭旭智來臺後想攻讀碩士(新聞、網站),卻因教育部不承認學歷而受限。

 

潘維剛表示,教育部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在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發布「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並依據這項辦法,在同年十月二十四日公告「七十三所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吉林工業大學也在名冊之列。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黨團已提案修正兩岸條例,通過後未來臺灣可逕行採認大陸學歷,甚至可開放大陸高中生來臺就學。教育部若要提上訴,一旦敗訴定讞,部長杜正勝、行政院長蘇貞昌都應下台,為錯誤政策負責。

 

賴士葆、潘維剛、李慶安等多位立委也抨擊教育部所為,疑已違反憲法第七條、十五條、十八條有關人民平等權、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還有人民應考權、服公職權等情形;監察院也曾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糾正教育部,但教育部都置之不理。

 

陳宏彰感嘆指出,「大陸學歷有那麼可怕嗎?」他擔憂教育部要提上訴,漫長的行政訴訟,對大陸籍太太不利,希望高等行政法院能以「影響人民權利之重大案件」為由,儘速審理。

 

與會的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黃雯玲則堅稱,認可名冊雖是以行政命令方式發布;且前行政院長蕭萬長曾在行政院院會批示,採認大陸學歷應從政府整體的兩岸政策考量,基於「上命下從」原則,名冊早已不適用;雖然本案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但教育部會堅決上訴到底。

 

 

 

http://tw.news.yahoo.com/060509/43/349t8.html

葉金川退選 蔣孝嚴:尊重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九日電)參與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長初選的前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今天宣布退選,日前也宣布退出黨內初選的立法委員蔣孝嚴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決定與判斷,各界對葉金川的決定應給予尊重。

 

蔣孝嚴(台北市)說,會退出黨內初選就是不希望看到兄弟鬩牆、明爭暗鬥的情形,他判斷葉金川的退選應該也是為了黨內團結。

 

日前幫助葉金川模擬辯論的黨籍立委吳育昇(台北縣)則說,負面文宣導致社會觀感不好,可能是葉金川選出初選的唯一原因。

 

吳育昇表示,接近中午時接獲馬以南(中國國民黨主席(新聞)馬英九的胞姐)電話告知,葉金川可能退選,他即建議葉金川不應退選,而是應該召開記者會,對文宣導致社會觀感不佳道歉,同時不計成敗的走完黨內初選民主程序,堅定支持最後出線的黨內候選人。

 

不過,葉金川未採納吳育昇意見,仍然決定退選。吳育昇說,「證明葉金川始終光明磊落、樂觀進取」,這件事應成為國民黨內的民主啟示錄,盼剩下的兩位黨內初選候選人能公平競爭,大眾對葉金川、馬以南也能多些包容。

 

被視為馬系立委的賴士葆(台北市)說,「初選是選泛藍團隊的班長」,民眾對國民黨黨內初選期待很高,葉金川的退選證明團結的重要。950509

 

 

 

http://tw.news.yahoo.com/060509/15/348s5.html

葉金川退選》馬家軍:負面文宣陷主席不義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正寧、高凌雲/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長初選形成郝龍斌、葉金川和丁守中(新聞)三雄相爭的局面。但郝、葉兩軍已因負面選舉出現濃濃火藥味,其中馬家軍雖然多支持前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但也有馬系立委表示,很多人打著黨主席馬英九(新聞)的名號或動用市府資源助選,「愛之適足以害之」。

 

此外,立委蔣孝嚴退選雖然沒有口出惡言,但已經轉而支持郝龍斌,蔣孝嚴退選未必對葉金川有利。

 

因為馬英九的關係,目前檯面上的馬家軍成員幾乎是挺葉,只有少數如立委賴士葆、雷倩等基於過去的情誼暗助郝龍斌,台中市長胡志強(新聞)則準備最後關頭替郝龍斌造勢。馬系立委私下對於部分人士拿著雞毛當令箭,甚至採取負面文宣相當不以為然,認為如此助選不但造成反彈還會「陷主席於不義」。

 

日前在立法院國民黨團舉辦的坪林水資源座談會,葉金川就在馬系立委的陪同下出席並提出質詢,讓部分立委私下抱怨連連,葉金川到底既無公職更不是該領域的學者、專家,是以什麼身分與會,又憑什麼質詢官員?邀請郝龍斌還比較合適,「至少他是前環保署長」。對於黨團不中立,不敢得罪馬家軍更頗多微詞。

 

一位馬系立委分析,台北市議會很多國民黨議員表面上支持葉金川,但下面的樁腳根本不動,或是根本被排斥在外,因為葉金川已經被某派系給「綁架」了,除了宣稱馬英九挺葉,就是邀樁腳吃飯,最近國民黨立委幾乎都接到署名客家聯誼會的請帖,裡面就夾著兩張葉金川內容不同的文宣,類似邀宴的數量之多,讓立委直呼手筆比選黨主席還大。

 

 

 

http://tw.news.yahoo.com/060509/195/347f8.html

國民黨:扁政府拒認大陸學歷違憲 教育部:遵守政院命令

【東森新聞報 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9日上午痛批扁政府拒絕承認大陸學歷,不僅疑已違憲,甚至有損失國內網羅人才的情形。

 

立委賴士葆提出陳情人鄭旭智畢業吉林工業大學例子,質疑教育部(新聞)於86年10月24日發布的認可學校之一,事後卻拒絕認可,而且不服法院判決敗訴。

 

教育部則強調為遵行行政院命令,所以堅持上訴到底。

 

國民黨團上午由立委賴士葆、李慶華(新聞)、李慶安(新聞)、李永萍、吳英毅、潘維剛等人,痛批扁政府教育部拒絕承認大陸學歷疑有違憲的疑慮。

 

賴士葆也邀請陳情人鄭旭智,及其先生陳宏彰出席說明。

 

鄭旭智畢業於吉林工業大學,回台後想攻讀碩士,卻因教育部不承認學歷而受限。

 

黨團指出,教育部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規定,於86年10月22日發布「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並依據這項辦法,於10月24日公告「73所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

 

立委賴士葆提出陳情人鄭旭智畢業吉林工業大學例子,為教育部發布的認可學校之一,事後卻拒絕認可鄭女的學歷,雙方透過高等行政法院訴訟,教育部被判敗訴,但教育部仍不承認。

 

賴士葆也認為,教育部所為,疑已違反憲法第7條、15條、18條有關人民平等權、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還有人民應考權、服公職權等情形;而且監察院也曾於87年3月糾正教育部,但教育部都置之不理。

 

對此情形,受邀出席說明教育部表示,當時行政院院會因決議要整體考量大陸政策,因此教育部是在遵行政院命令,所公佈的辦法、認可學校不予適用;雖然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但教育部會堅決上訴到底。

 

 

 

http://tw.news.yahoo.com/060509/195/347a9.html

500億抗SARS基金有弊端?國民黨團:單價20元口罩變51元

【東森新聞報 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9日上午痛批扁政府特別預算的500億抗SARS基金也有弊端。

 

立委吳育昇、林滄敏指出,中信局急購500萬個N95口罩,但每個單價20元至25元不等,居然變相漲一倍之多,進價達51.36元。

 

立委林益世也拿出一份包裝超精美的抗SARS書籍,質疑衛生署等單位天天叫窮,卻有閒錢印品質特級的書。

 

國民黨(新聞)立院黨團今天上午舉行早餐會,檢討中央政府執行500億抗SARS基金的使用情形;審計部副審計長林慶隆、主計處副主計長陳慶財、以及衛生署副署長陳再發均受邀出席說明。

 

結果黨團發現,各相關單位執行500億抗SARS基金,出現花費報價浮濫、不實的情形。

 

立委吳育昇質疑,中央信託局於92年5月26日在俞經理引薦下,與Gintech公司吳大平小姐簽採購契約,急購500萬個N95口罩、每個口罩單價為1.48元,折合當時新台幣51.36元。

 

但比較衛生署於同年5月22日、27日向三暉公司購入每個20元、以及5月28日向千倍康公司及誠信公司購入每個25元,中信局訂購單價居然變相漲一倍之多,明顯有貪瀆疑情。

 

林滄敏也指出指出,當時規定交貨日為開立信用狀5個工作日,即應於92年6月3日前交貨,但中信局開立信用狀卻記載最晚裝機時間為6月15日,導致後來發生爭議,進入法院訴訟,浪費人民納稅錢。

 

林益世也拿出一份包裝超精美的抗SARS書籍,質疑衛生署等單位天天叫窮,卻有閒錢印品質特級的書。

 

醫師出身的吳英毅更表示,抗SARS基金花用浮濫,衛生署居然又想提預防禽流感(新聞)基金特別預算500億,但所有國內外科學研究都指出,問題不在人身上,而在鳥身上,這真是「關你(衛生署)鳥事」。

 

黨團還指出,據立法院預算評估中心報告,500億SARS基金有決算審核內容編具不實且違法、應序退回重新審定的結論。

 

黨團指出其,他弊端包端,立院預算評估中心報告也質疑,抗SARS基金在執行期限將屆至,在預算執行確定已有賸餘情形下,還繼續舉借長期債務30億元,有刻意製造賸餘之嫌;以發行中央政府建設公債方式舉借債款,並非適法;超額舉債違反預算法及立院決議;扭曲政府債務實況,有規避公共債務法債限規定之疑;以及違反決算法有關政府年度決算與特別決算應分別編造的規定,且編具不實上午出席黨團早餐會的黨籍立委,包括國民黨團書記長潘維剛、立委吳育昇、林滄敏、郭素春、吳英毅、蔡錦隆、賴士葆、林益世等人。

 

 

 

http://tw.news.yahoo.com/060509/19/34573.html

調高營業稅須立院點頭 財委會初審通過修正案

【中時電子報 】

陳鳳英/台北報導油價(新聞、網站)物價高漲,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八日初審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收回行政部門調高營業稅稅率的空白授權,未來財政部要調高營業稅稅率,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也為財政部今年預定啟動的營業稅制改革投下變數。

 

依據現行營業稅法規定,營業稅率最低不得少於五%,最高不得超過十%,行政院有五%的裁量空間,不需立院審議即可調整。

 

財政部長呂桔誠會後表示,目前營業稅法修正草案只是初審通過,還需送交朝野協商,財部會積極溝通,繼續研議營業稅和貨物稅等銷售稅制改革方案,在適當時候推出。

 

財部去年推動最低稅負制(新聞、網站)三讀過關後,今年將稅改重點移至調高營業稅、檢討貨物稅、關稅,以及取消印花稅,縮減娛樂稅等銷售稅制改革。財部初步規畫將營業稅率從五%提高到六或七%,增加的營業稅收入,將做為調降遺產稅最高稅率,以及取消印花稅與部分產品貨物稅的財源。

 

為限縮行政院調整營業稅率的空間,國民黨提案立委賴士葆等人則表示,營業稅收調整勢必將影響物價,行政部門現有五%的幅度可以自行裁量,不僅事涉三百億元到一七○○億元的稅收,更牽動物價波動,為避免行政院片面獨斷加稅,決定要收回對政院的空白授權,日後調整營業稅率須經立院審議通過才能放行。

 

立院財委會昨日併案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呂桔誠答詢時強調,立院授權行政部門五%的行政裁量權已經存在二十多年,財部對營業稅率的調整一定會相當審慎,雖然有這樣的授權,但不會輕易使用,希望能讓行政部門維持一定的行政權。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60509&Sec_ID=5&Art_ID=2594999

接手台鐵 現任3副局長未中選

【何旻燁╱台北報導】交通部長郭瑤琪昨在立法院備詢時明白指出,三名台鐵副局長要升當局長都不及格,她已放棄從三人挑出一人升任局長的想法,局長暫由交通部次長何煖軒再代理三個月,即代至八月,對於接任人選是否會內升,她只說「外面來的人很容易被犧牲」,先由何煖軒暫代,人選以後再說。

何煖軒再代三個月
台鐵前局長徐達文年初因花蓮工務段火車撞死維修人員事故請辭,郭瑤琪原打算以考試方式,從現任三名副局長中選出一人升任局長,但台鐵弊端叢生,讓她非常不滿,昨她回答立委李鴻鈞、賴士葆等人質詢時,表明已放棄此想法。
賴士葆指台鐵問題重重,局長最好全職、專任;郭瑤琪認為何煖軒很努力,儘管是次長兼局長,仍可做很多事。她強調,交通部正在改革台鐵,外面找人空降並不適合,承諾最快三個月內找到新任人選。
台鐵工會理事長陳漢卿回應:「台鐵真的有這麼爛嗎?台鐵又不是兇神惡煞。」他指工會反對空降,是因反對外行領導內行,希望交通部仍能從台鐵內部找人當局長,這樣比較能產生同理心。

 

 

 

http://tw.news.yahoo.com/060509/45/344kj.html

朝野砲轟交長吊兒啷噹

【中央日報 張達智.臺北訊】

交通部狀況連連,從臺鐵、高鐵(新聞)、興揚之旅都成為立委砲轟焦點,民進黨(新聞)立委王世堅對同志毫不留情,在質詢中痛批交通部長郭瑤琪吊兒啷噹,還揚言要「拿東西丟過去」,郭瑤琪雖強勢回應,但隨後答覆民進黨立委李鎮楠時,仍忍不住激動落淚。

 

郭瑤琪昨日赴立法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議,就交通部主管九十五年度預算解凍項目辦理情形,進行專案報告。郭瑤琪一上台,立法委員就砲火猛烈,從高鐵通車問題、臺鐵弊案一路罵到坪林交流道。

 

第一次參與交通委員會的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對同志最是手下不留情,一上台就說總統出訪不是交通部業務,要郭「心要放在這裡」,指臺鐵烏日站和苗栗後龍下新港溪橋工程都在郭瑤琪當公共工程(新聞)委員會主委就出問題,現在「自食惡果」,更說郭瑤琪態度吊兒啷噹,不把交通部當一回事,只關心自己官位。

 

郭瑤琪聞言臉色鐵青,根本不看王世堅,而是直視前方地回應自己從來不在意官位、職位。王世堅再罵:「如果不是對你客氣,東西就丟過去了」,郭瑤琪右手一攤,強硬回說「那你請啊」。稍後,民進黨立委李鎮楠質詢時,郭瑤琪忍不住激動落淚,會議因此暫停。

 

中午接受媒體採訪時,郭瑤琪表示交通部內部確實有很多問題,有建設性的問政和建議絕對願意接受,但是無意義的批評沒有助益。王世堅聞此言下午又赴交委會要找郭瑤琪「算帳」,但被主席張川田請出。

 

其他立委也緊追高鐵、臺鐵弊案不放,國民黨立委曹爾忠問高鐵十月通車有沒有問題,郭瑤琪表示十月通車到板橋絕對沒問題,但也承認通到臺北是要努力的目標,她重申若不能通車,下台負責承諾依然有效。至於高鐵資金缺口,就她所知相當樂觀,高鐵應能在營運前籌足所需四百五十五億資金。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高分貝質疑去年底今年初交通部開放外車下坪林交流道,遭環署罰款到現在還不繳,態度傲慢,郭瑤琪回說有權力上訴,法院都還沒判,委員難道是上帝就可判交通部的罪?

 

(張達智.臺北訊)交通部長郭瑤琪昨日上午在立委連番猛轟之下忍不住落下「英雌淚」。幸而眼淚沒有白流,交通部遭凍結預算幾乎全數解凍過關。

 

立委放行的預算包括交通部所屬仍未法制化機關的預算七十八億二千九百餘萬元,高鐵建設計畫預算四十七億一千八百餘萬元,偏遠地區交通建設以及公路總局監理業務等。

 

不過,由於臺鐵弊案連連,臺鐵管理局營業基金,凍結二十二億三千九百餘萬元不予解凍,公路總局換發新式反光防偽汽機車牌四十九億一千五百餘萬元預算,也因交通部為提效果評估,未免再生弊端,也未予通過。

 

(張達智.臺北訊)臺鐵事故頻仍,弊案連連,是交通部目前亟欲大力整頓的單位,但局長一職目前仍由交通部常務次長何煖軒暫代。郭瑤琪昨日在立院交通委員會回答立委質詢時表示,原訂三副局長中升任想法已放棄。她強調,臺鐵業務複雜,又正值改革,從外面找人空降不適合,但她承諾三個月內找到合適人選接任。

 

 

 

http://tw.news.yahoo.com/060508/43/343ym.html

立院質疑SARS經費運用 要求審計部再報告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八日電)立法院預算及決算等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中央政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防治及紓困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但多位立法委員質疑監察院審計部及行政院多個部會的經費運用說明不清,要求審計部兩週後再向立法院提交報告。

 

立法院預決算、內政及民族等委員會聯席審查中央政府SARS防治及紓困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案,多名朝野立委對各部會的經費使用情形都有意見。

 

中國國民黨(新聞)籍立法委員賴士葆(台北市)質詢時表示,交通部於SARS結束後的二零零三年七月到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共一年半期間,竟還可動支經費新台幣一百五十幾三億元。

 

國民黨籍立委林滄敏(彰化縣)也說,政府於SARS期間採購N95口罩,可能有弊端,有必要仔細調查。

 

親民黨籍立委蔡勝佳(不分區)表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耗資約七億五千萬元,不知有沒有研發出抗SARS藥物?

 

聯席會議決議,鑑於多名立委對經費動支與財源籌措有許多質疑,審計部應重新整理立委提出的疑問及欲索取的報告,並於收到立法院的通知後兩週內,再提交報告到立法院審查。950508

 

 

 

http://tw.news.yahoo.com/060508/195/343uk.html

財政部放水?財委會初審通過 調高營業稅需經立法院通過

【東森新聞報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由於調高營業稅關係著至少300億元以上的稅收,更與物價波動有密切的關係,在財政部沒有大力表達反對態度的情況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8日初審通過刪除對行政部門調高營業稅稅率的「空白授權」,未來財政部如想提高營業稅稅率,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才可調整。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併案審查立委沈智慧等39人、委員王幸男等37人、委員蔡勝佳等36人分別擬具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余政道等47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賴士葆等50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親民黨黨團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

 

賴士葆等人的提案指出,依據營業稅法第10條規定,現行營業稅稅率在5%至10%之間,並授權行政院可自行調整,目前營業稅稅率為5%,估計每增加1個百分點,將可增加約340億元的稅收,也就是說,行政部門有5%的幅度可以自行裁量,不僅關係著300億元到1700億元的稅收,更牽動物價波動,將對經濟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擬取消行政部門的授權,透過立法審議與監督機制,以捍衛公平正義。

 

財政部長呂桔誠則在答詢時指出,這項授權給行政部門的裁量權已經存在了20多年,他強調,財政部對營業稅稅率的調整一定會相當審慎,雖然有這樣的授權,但不會輕易使用,希望能讓行政部門維持一定的行政權,不過,在法案協商時,財政部並沒有表達堅決反對的態度,財委會因而初審通過刪除對行政部門調高營業稅稅率的「空白授權」,未來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才可調整。

 

由於國際油價(新聞、網站)、原物料價格持續高檔,國內油價、糖價陸續上漲,電價也即將漲價,使得物價上漲備感沈重壓力,但根據財改方案的規劃,今年下半年將推動銷售稅制改革,擬提高營業稅1到2個百分點,外界擔心,一旦要調高營業稅稅率,恐將造成另一波的價上漲,因此,調高營業稅稅率的時機一直成為業者與消費者高度關切的敏感話題。

 

 

 

http://tw.news.yahoo.com/060508/44/3422x.html

郭瑤琪備詢立委從坪林罵到高鐵

【民視 】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日早上砲聲隆隆,立委賴士葆一路從台鐵罵到坪林交流道,部長郭瑤琪被罵得大動肝火,直說賴士葆又不是上帝,為何要判郭瑤琪的罪,被問到高鐵(新聞)10月能否如期通車,郭瑤琪只對通車到板橋有把握。

 

交通部被立委嫌得一無是處,部長郭瑤琪生氣了,點燃戰火的引線,要從台鐵不斷發生的問題開始。

 

當然,一直說能如期通車的台灣高鐵,也因為政府花大錢,又無法取得最多股東席次,再次遭轟。

 

1個上午交通委員會砲聲隆隆,原本想要解凍15項,一共185億多的預算,1個都沒通過。

 

 

 

http://tw.news.yahoo.com/060507/45/33x1n.html

登陸投審改採報備制

【中央日報 吳政峰.臺北訊】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他已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放寬投資(新聞、網站)大陸淨值百分之四十的限制,明定企業赴大陸從事一般類投資或合作比照國外投資審議模式改採「報備制」。

 

賴士葆表示,臺資在香港資金進出方便,買賣股票股息不必繳稅,且沒有贈與稅、遺產稅(新聞、網站)的困擾,不少臺商在大陸布局有成。在無力突破臺灣淨值百分之四十限制下,很可能以香港為上市籌資的根據地,對臺灣投資會非常不利。

 

賴士葆批評,近五年臺灣對大陸(含香港)貿易年年增加,九十四年貿易總額高達九百九十八億九千萬美元(新聞、網站),今年第一季總額高達兩百五十四億三千萬美元。總統陳水扁今年一月提出積極管理後,對大陸投資不減反增,見政府積極管理政策並沒有顯著效益。

 

 

 

 

http://tw.news.yahoo.com/060506/43/33vhu.html

賴士葆提案放寬赴中國投資百分之四十限制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六日電)中國國民黨(新聞)籍立委賴士葆今天發布新聞稿說,他已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放寬投資中國淨值百分之四十的限制,明訂企業赴大陸從事一般類投資或合作比照國外投資審議模式改採「報備制」。

 

賴士葆(台北市)表示,台資在香港資金進出方便,買賣股票股息不必繳稅,且沒有贈與稅、遺產稅的困擾,不少台商在中國佈局有成。在無力突破台灣淨值百分之四十限制下,很可能以香港為上市籌資的根據地,對台灣投資會非常不利。

 

他說,近五年台灣對中國大陸(含香港)貿易年年增加,九十四年貿易總額高達九百九十八億九千萬美元,今年第一季總額高達兩百五十四億三千萬美元。總統陳水扁(新聞)今年一月提出積極管理後,對大陸投資不減反增,顯見政府積極管理政策並無顯著效益。

 

目前兩岸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經濟部許可,得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區分為禁止類及一般類,由經濟部會商有關機關訂定項目清單及個案審查原則。但一定金額以下的投資,得以申報方式為之;限額由經濟部公告。

 

賴士葆表示,已提案將現行的簡易審查與專案審查全部去除,並放寬投資企業限額百分之四十的管制,放寬為淨值的百分之五十或更高,將現行不必要的投資設障與行政干預都卸除。950506

 

 

 

 

http://www.merit-times.com.tw/list.asp?unid=15919

退稅5年不領歸公 道理安在?

 黃金福(台北縣/前稅務工作者)

 

 

立法委員賴士葆在立法院財委會上指出,九十年至九十三年間約有十一萬人次近六億元的退稅款,尚未退予納稅人。財政部尚稱,據稅法規定,退稅超過五年就不得再領回。如果每人次的退稅款平均達五千多元,且都超過五年未領,政府就可不退還,大家應幫政府算一下,這作法是否對。

 

為避免所得稅的逃漏,所得稅法規定人民有稅款預先扣繳義務,讓政府在租稅債權確定前,可先向人民預收稅金。所以上面講的預收稅金,本質上是會計上的「預收款」,講白點就是政府的「暫借款」。當全年度各項所得合計數,減除相關扣除項目後的應稅所得,沒達到起徵點,或者先前預扣稅款大於全年度應納稅款,政府的「暫借款」就變成如假包換的「負債」了。政府能說,老百姓過五年不來要債,那筆錢就歸公的道理嗎?

 

財政部官員說,五年不還錢的規矩是稅法定的。但他是否仔細研究稅法上說的是「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才要老百姓五年內提出證明,申請退還,五年內不申請,才不得申請。

 

稅法也規定「納稅義務人應退之稅捐,稅捐稽徵機關應先抵繳其積欠。」即老百姓有退稅款,如先發現他有另筆欠稅,可直接互抵,不用退了。這就更離奇了,要退錢給老百姓,找不到人就擱著不管。但如要人民再繳稅,就沒找人問題,直接來個一筆勾銷,兩不相欠。

 

退稅款本就是老百姓的預借款,去年尚未領取的退稅款,不如當成同一個納稅人今年的扣繳稅款,就作送他個順水人情的禮物。不但徵納兩便,也不用擱著不管,可遠比過五年就往政府荷包裡收,徒招各方的罵名要來得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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