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30更新(第七屆第四會期)

  

 

健全弱勢者財產信託機制,刻不容緩

 

 

 

會場一景(銀行局、內政部社會司、信託公會、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失智症協會、康復之友聯盟、天使心家族

、老人福利聯盟、弘道老人福利基金、伊甸基金、智障者家長會、文山區里長、個案)。

 

可能有財產信託需求之身障者,計達近35萬人,弱勢財產信託個案之現場採訪。(圖:賴士葆辦公室)

 

 

近年來弱勢者財產信託需求不斷浮現,如老榮民為保障其退休金不受他人訛詐而損害其安養權益,又如單親母親為保身障子女生活等,均需透過財產信託,才能實現其願望,然而其在辦理財產信託過程中,困難重重,雖然目前已有相關法源,但卻難以落實。賴士葆特提出如下看法:

一、弱勢者財產信託情況與其所面臨之問題:由於年長者與身心障礙者對於財產信託的看法角度不同,賴士葆將之概分為年長者與身心障礙者二類,並就其狀況分作如下說明:

(一)       年長者方面

1.      年長者需要財產信託的原因-老年安養:根據老人福利法第14條明定,為保護老人之財產安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鼓勵其將財產交付信託,以保護老人之財產安全,此即為老人需要將財產交付信託的重要原因。

2.      潛在需求者不容忽視:截至9810月底止,我國老人人口計2447,926人,占總人口10.60%。其中需關懷的獨居老人人數計48,717人,另中低收入老人的人數計122,182人。這些年長者均為個人信託的潛在需求者,不容忽視。

3.      年長者辦理財產信託所面臨之問題:根據相關研究顯示,年長者辦理財產信託所面臨的障礙如下:

(1)            尚無遴選合適銀行承作,地方政府無法依將個案依法交付信託:由於目前各地方政府社會局接獲不少有關於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的社工個案,經評估後需經由財產信託,方能保障其生活安全,惟公務機關礙於規定,無法逕自交付信託業者處理,必須由政府機關招標後,遴選出承作銀行,方得進行信託。然而迄今,內政部社會司尚無遴選出特定銀行承作,致地方社政單位無法將個案交付信託。

(2)            信託門檻高:由於個人信託必須支付一定手續費,目前平均每年約3/千至5/千,每家銀行所訂定之標準不同;另銀行亦設有資產門檻,委託人的資產必須達到一定門檻才得以信託。這些條件對年長者而言,尤其是中低收入老人負擔甚重,難以信託財產。

(3)            老人及其家庭因素:如老人無法安心將財產交由不認識的信託業者管理運用的心理因素、子女家屬不信任信託業者與不願支付信託手續費的家庭因素,以及老人及其家屬對財產信託認知不夠等,影響老人及其家屬願意將財產交付信託的意願。

(二)       身心障礙者方面

1.    可能有財產信託需求之身障者,計達近35萬人,佔身障者總人口3成: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83條規定,需要財產信託者為「無能力管理財產之身心障礙者」,另配合民法第14條及第15-1條規定,所謂「無能力管理財產之身心障礙者」,似可界定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以現行16種身心障礙類別分析,符合法定要件者,包括智能障礙者、植物人、失智症者、自閉症者、慢性精神病患者、多重障礙者等6種,截至989月底止,約計349,530人,佔身心障礙者總人口32.95%。換言之,可能有財產信託需求之身障者,計達近35萬人。

(1)   身障者需要財產信託的原因:心智障礙者自身無能力管理或運用財產,或成為歹徒覬覦之對象,或為債權人所追及而被強制執行,以及結合社區式或機構式照護,滿足以委託人的意願及受益人之需要,指定受託人依智能障礙者之養護照顧之必要而給付,或定期定額給付予受益人支配。

2.    身障者財產信託所面臨之問題:根據內政部委託社福單位推動心智障礙者財產信託推廣時所發現的問題:(1)信託業者現階段對他益信託不受理小額(新臺幣30萬元以下)及不動產標的;(2)家長對外人不信任,身故後仍希望由心智障礙者之兄弟或親屬照顧;(3)不認為對心智障礙子女須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又擔心身故後心智障礙子女被騙解約;(4)家長對於財產信託制度及法律規定不瞭解;(5)家長不願意支付信託管理費;(5)中低收入家庭無餘裕可供信託。

二、目前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情況與考量:信託業得經營之業務種類,係規範於信託業法第16條。其辦理信託業務之程序,依據信託業法第18條規定,各信託業得經營之業務種類,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

1.截至989月底止,金錢信託之業務量達3.64兆元:截至989月底,計有45家銀行辦理信託業務,全體信託業務量為6.25兆元,金錢之信託(不含證券投資信託及期貨信託基金保管業務)業務 量為3.64兆元。

2.個人信託比例不到1成:金錢信託中有9成屬於特定金錢信託,業者能獲取一定的信託報酬,而個人信託比例則不到1成, 主要是因為作業成本高,如逐一式的個案處理(含養老信託、扶養信託、醫護照顧、履行委託人遺囑等形式)、執行期間多達1020年等,且缺乏信託報酬,故承作意願較低。

3.    目前尚無相法令訂定信託手續費、資產門檻或其他條件,由業者與委託人議定,致個人信託推展不易:銀行辦理相關財產信託之種類繁多,不僅銀行處理不同信託財產之難易或複雜程度不盡相同,且委託人授權銀行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之範圍亦不一。根據信託業法第18條之12項授權,金管會訂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依據該辦法第10條,信託業辦理信託業務,應向委託人充分揭露並明確告知信託報酬、各項費用與其收取方式,及可能涉及之風險等相關資訊,以保障委託人及受益人之權益。換言之,現行關於手續費、資產門檻或其他條件等規範,乃由各銀行對該業務之成本效益評估,並以契約自由原則及市場價格機制,由銀行與委託人議定之,尚無相法令訂定手續費、資產門檻或其他條件。

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主張:

1.推動修法-信託法,將弱勢者財產信託等社會福利明確納入公益信託範圍,放寬由非信託業得辦理弱勢者財產信託,以彰公益信託之立意:從民事信託角度觀之,若非以投資行為為目的之信託,應開放民間社福機構擔任受託人,並非僅能由銀行才能承作,如921震災的遺孤,應可由其所在或適當的社福照顧機構等擔任信託單位,結合保管銀行、財產監督機制等,讓民間單位能擔負長期照顧受益人之責任,補現行由銀行承作之不足。雖然信託業法第33條已授權讓其它法律可另訂由非信託業得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之信託業務,但規範公益信託的信託法並未配合修訂。目前法務部亦正研擬相關修法,故主張修訂信託法第八章的公益信託專章,甚至另訂專法,將社會福利如弱勢者財產信託明確納入公益信託範圍,經一定審核機制遴選出適合的社福機構或地方社政單位承作之,增訂保管銀行、財產監督等配套規範,以真正落實公益信託之美意。

2.推動修法-老人福利法第14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83 條,設定特定弱勢者財產強制信託之規範:現行的老人福利法第14條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83 條,均對老人與身障者定有財產信託法源,其法律精神屬於鼓勵性,惟為兼顧委託人的選擇意願與信任,以及具缺乏自主行為能力者,如精神耗弱或心神喪失致無能力管理財產者之權益,主張應設定強制信託的要件,以保障其生活權益。

3.主管機關應於六個月內遴選出受託銀行,辦理弱勢族群財產信託:由於地方政府對個案財產信託有其急迫性,故主管機關應於六個月內遴選出受託銀行,辦理弱勢族群財產信託。

4.主管機關應研擬配套機制,降低信託門檻,鼓勵信託業者辦理福利信託:由於修法推動有一定的耗時,未必能在短期內完成,故主張主管機關對於迫切需求者,應擬定配套機制,如由內政部編列預算補助信託手續費等,降低信託門檻,以鼓勵信託業者辦理弱勢族群的福利信託。

5.主管機關應積極廣宣財產信託知識與推動教育訓練,以促進弱勢族群之認知與強化業者服務品質:由於現行弱勢者對於財產信託缺乏相關認知與信任,故主管機關應積極廣宣財產信託相關知識,促進其認知與信任,同時亦應針對為服務弱勢族群之信託單位,積極辦理教育訓練,強化其服務品質。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91230/2617891.html

租稅協議生變 李述德:大陸課稅權看法改變

中央社 (2009-12-30 12:51)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30日電)第四次江陳會為何未簽署兩岸租稅協議?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在立法院委員會答詢表示,根據來源地或居住地課稅,各國有不同看法,需要協商,台灣不清楚大陸為何改變看法。

 

不過,立委對於避免雙重課稅及稅務合作協議生變的原因有不同看法。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指出,台商透過香港投資,但香港認為在兩岸簽署租稅協議後課不到稅,因此反彈。對於賴士葆的說法,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沒有表示意見。

 

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則認為是台商反彈,以及大陸不同意不溯及既往,導致協議生變。

 

羅淑蕾表示,租稅協議幸虧沒簽。租稅問題不是那麼簡單,在大陸欠稅最重可判死刑,如果台商因為政府提供資料,導致在大陸被判刑,政府要如何交代?

 

她指出,台灣大部分企業是中小企業,對租稅不瞭解,所以會擔心。以香港與大陸簽署的協議為例,大陸不能以香港提供的資料做為港商判刑依據。

 

李述德在回答羅淑蕾質詢時表示,對於來源地、居住地等課稅權,各國有不同看法,都要透過協商解決。「對方為何改變,我們不知道。」

 

他表示,政府要保護好人,要讓繳稅心甘情願、心安理得,合法避稅是權利,但依法繳稅是義務。

 

李述德表示,台灣與香港不一樣。他說,重大逃漏稅兩岸才會交換資訊,但也要依據台灣的法令授權,不是對方要,台灣就提供。

 

賴幸媛、李述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武雄和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等,今天向立法院內政、經濟、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進行「第4次江陳會專案報告」。981230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11/8/3/8/101183833.html?coluid=3&kindid=12&docid=101183833&mdate=1230125538

江丙坤:兩岸交流常態化  海基會努力方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30 12:55:37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希望日後陳雲林來台時,協商和參訪能夠分開,兩岸交流儘量常態化,是未來海基會努力的方向。(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1230日電(記者 康子仁)4次江陳會平和落幕,沒有發生大規模的群眾暴力事件,“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對於這次江陳會的過程與結果相當滿意,認為比上回第二次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時,不管在議題協商、透明度、與“國會”溝通和維安方面,都有長足進步,給予高度肯定;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則強調,希望日後陳雲林來台時,協商和參訪能夠分開,兩岸交流儘量常態化,是海基會未來努力的方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邀請“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備詢,國民黨“立委” 賴士葆一開始就詢問賴幸媛和江丙坤,如果二次江陳會是一百分,第四次江陳會評分多少?賴幸媛回答,分數應該由民眾和社會打分數,這次江陳會當然比第二次江陳會好很多,有非常、非常大的改進,朝野都有貢獻。

 

  賴幸媛強調,政府行政團隊海陸兩會從8月份開始,不管在議題協商方面、透明化部分、與媒體、“國會”溝通,都非常用心與用力,剛開始時媒體不一定呈現出來,但在最後一個禮拜到十天,所有都開花結果,媒體報導的既深入又有模有樣,這是“陸委會”鋪陳了兩個月所得到的成果。

 

  而在維安工作方面,賴幸媛認為,不管是地方政府或“內政部”“警政署”都投入大筆人力與心力,所以他給予這次江陳會很大的肯定。

 

  江丙坤也指出,這次江陳會的行程安排,維安工作比上次好很多,民眾的秩序比過去改善,也充分表達心聲,這些都比過去進步,但還有許多必須改進的地方,包括現在江陳會舉行的時間太長,“以往台灣和美國、日本協商,協商完畢之後,簽署的儀式比較簡單,沒有大張旗鼓做這個事情,希望將來協商和參訪能夠分開,未來朝這個方向努力”。

 

  江丙坤說,安排行程是海基會的事情,將來盡量縮短行程,參訪是另外一回事,整個時間不要這麼長,也花費很多人力與精神,希望兩岸交流儘量常態化,這是海基會努力的方向。

 

  賴士葆追問,未來江陳會是否可能頻率增加,從一年兩次倍增為四次?江丙坤回答,這要看今後的演變,同時也要和大陸協商。

 

  賴幸媛說明,一年兩次高層會談是兩岸的共識,不能一廂情願,這是在1990年代所達成的共識,目前兩會制度化協商才恢復18個月,雙方都覺得這樣的速度適當。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money/realtime/newscontent.aspx?NewsSN=981230000813

租稅協議生變 李述德:大陸課稅權看法改變

2009-12-30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30日電)第四次江陳會為何未簽署兩岸租稅協議?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在立法院委員會答詢表示,根據來源地或居住地課稅,各國有不同看法,需要協商,台灣不清楚大陸為何改變看法。

 不過,立委對於避免雙重課稅及稅務合作協議生變的原因有不同看法。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指出,台商透過香港投資,但香港認為在兩岸簽署租稅協議後課不到稅,因此反彈。對於賴士葆的說法,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沒有表示意見。

 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則認為是台商反彈,以及大陸不同意不溯及既往,導致協議生變。

 羅淑蕾表示,租稅協議幸虧沒簽。租稅問題不是那麼簡單,在大陸欠稅最重可判死刑,如果台商因為政府提供資料,導致在大陸被判刑,政府要如何交代?

 她指出,台灣大部分企業是中小企業,對租稅不瞭解,所以會擔心。以香港與大陸簽署的協議為例,大陸不能以香港提供的資料做為港商判刑依據。

 李述德在回答羅淑蕾質詢時表示,對於來源地、居住地等課稅權,各國有不同看法,都要透過協商解決。「對方為何改變,我們不知道。」

 他表示,政府要保護好人,要讓繳稅心甘情願、心安理得,合法避稅是權利,但依法繳稅是義務。

 李述德表示,台灣與香港不一樣。他說,重大逃漏稅兩岸才會交換資訊,但也要依據台灣的法令授權,不是對方要,台灣就提供。

 賴幸媛、李述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武雄和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等,今天向立法院內政、經濟、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進行「第4次江陳會專案報告」。981230

 

 

 

 

 

 

 

 

 

http://n.yam.com/rti/politics/200912/20091230530237.html

兩岸租稅協議未簽成 李述德:繼續協商比簽署好

中央廣播電台╱呂欣憓 2009-12-30 03:28 調整字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邀請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財政部長李述德等人,專案報告第四次江陳會簽署的協議,由於避免兩岸雙重課稅的兩岸租稅協議沒有簽成,成為委員會質詢焦點。財政部長李述德和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都表示,行政部門到最後關頭一直沒有放棄簽署,但是卡在某些技術性問題,最後行政部門認為暫時不簽繼續協商會比較好。

 

第四次江陳會原先預計簽訂四項協議,其中避免雙重課稅的兩岸租稅協議卻臨時喊卡,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不會為了簽而簽,重點在於雙方對所得課稅權的看法有些爭議,李述德說:『(原音)比較技術性問題就是,不同所得的課稅權到底是分配在來源地、居住地,雙方有不同看法,經過多次協商,大致上有共識,只是到最後階段,對方對某一項所得有不同看法,經過協商一直協商不下來,所以我們今天不可能因為他臨時做調整,影響到我們權益,基於這個因素,我們認為這時去簽影響我們台商權益,我們認為暫時不簽繼續協商會比較好。』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行政部門早在預備性磋商時就知道租稅協定簽不成,卻還一直對外宣稱希望簽成,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行政部門一直沒有放棄簽署的可能,只是最後發現仍有技術性問題要解決,賴幸媛說:『(原音)最重要是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落實下去,不是嘴巴,不是為簽而簽,我們在整個過程中不放棄最後能夠簽成,但是最後大家覺得還需要一點時間做技術性討論,那why not?就是這樣』

 

賴士葆表示,租稅協議簽不成,是因為香港向大陸施壓,如果簽了會沒辦法向在香港的台商課稅,如果沒有解決這件事,兩岸永遠都簽不成租稅協議,賴幸媛回應會以爭取台灣人民最高利益為主來制定政策。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28245

第四次江陳會 賴幸媛:更確立兩岸協商制度化和常態化 

時間:2009/12/30 12:07

撰稿•編輯:呂欣憓   新聞引據: 採訪

4次江陳會落幕 ,海基會協商代表團成員25日赴陸委會報告,並由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左)將兩岸協議文本交給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右)。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邀請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財政部長李述德等人,專案報告第四次江陳會簽署的協議。賴幸媛認為,江陳會建立了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常態,是一場各方都贏的會談。江丙坤則認為行程安排可以更簡單,未來參訪和協商行程或許可以分開安排。

 

  第四次江陳會落幕,立委要求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對整體表現打分數。

 

  賴幸媛表示,這場江陳會更加確立兩岸協商制度化和常態化,而且這次江陳會展現了台中人溫和怡人的氣度,民進黨的示威抗議活動也能和平進行,維安狀況比上一次好很多,是一場各方都贏的表現。賴幸媛說:『(原音)我是覺得這次讓制度化協商更成熟、更常態化、更正常,這個非常好。因為每次都在累積經驗,都在學習,包括我們希望這次任務單純化,才會建議由各縣市長來做邀約,對方後來也蠻...這種東西就是尊重主辦的縣市長,他們也覺得這樣很好,我覺得這都是進展。未來看看第六次在台灣舉行,看我們要再做怎麼改進,就我們自己評估,我們真的覺得這次是各方都贏。』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認為整體表現不錯,但還有改進的地方,例如整個行程拉得太長,或許未來可以將參訪和協商行程分開。江丙坤說:『(原音)但是我覺得有很多必須改進的地方,比如我認為現在時間太長,因為過去我們跟美國、日本協商,都是協商完畢之後,最後簽署都是比較簡單一點,也沒有大張旗鼓去做這件事。我是覺得將來可能協商跟參訪可以分開,將來安排行程是海基會的事情,我們儘量縮短時程這方面來做努力。』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詢問,如果行程縮短,有沒有可能增加兩會舉行的頻率?賴幸媛表示,一年兩次會談是兩岸的共識,有人覺得這個速度剛剛好,有人覺得太快,所以舉行的頻率也要考慮民間的觀感。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09-12/29/content_2453572.htm

ECFA最快1月協商 早期收獲納500

2009 12 29 09:22    中國窗

    【中國窗】訊 台灣經濟部長施顏祥昨日上午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一次正式諮商,最快1月會進行,至於列入「早期收獲」的貨品項目大約會在500項。

 

    剛剛結束的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的第4次陳江會談,已確定把ECFA列為兩會下一次領導人會談的正式議題。

 

    立委賴士葆昨天詢問,ECFA的「早期收獲」清單會不會包括金融服務業?施顏祥說,大概會有500個項目納入早期收獲項目,產業包括石化紡織、機械及汽車零元件,至於金融服務業則由金管會處理。

 

    ECFA晚簽會可惜

 

    金管會主委陳冲則強調,盡速讓金融業加入ECFA早期收獲清單,才是台灣銀行界最好的出路。如ECFA進度因故延誤,陳冲說,他會「也急、也惜(可惜)」,因為金融業納入早期收獲清單,可以爭取立即開辦人民幣業務,相較其他產業是最有利的,且沒有害處。施顏祥表示,預計明年1月可以展開ECFA正式協商;在此之前包括正式協商的時間及地點的「事務性協商」,可能不會晚過1月中旬召開。

 

    面板登陸跨部會協調

 

    施顏祥表示,有關松綁面板等產業赴大陸投資事項,還在跨部會協調階段,并未提報行政院;另外,針對擴大開放陸資赴台投資,本周也將開跨部會議討論。

 

    此前,台媒報道,經濟部已經開完登陸投資松綁跨部會會議,面板除個別廠商在台最高技術禁止登陸外,其餘有條件放行;中高階半導體封裝測試、低階IC設計也建議開放;全案已報請府院做政策定奪。

 

    施顏祥對此表示,開放面板業登陸投資,目前只到小尺寸,未來往開放更大尺寸的前段評估,到底要開放到什麼程度,才能讓業者有競爭力,及兼顧島內投資情况,目前經濟部還在跟各單位評估中。

 

    除了松綁產業登陸之外,另一方面有關陸資赴台投資方面,施顏祥表示,從6月底至今執行近半年,經濟部定位是試辦及宣導期,目前正在檢討配套措施,盼讓投資者更放心。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content/0,4993,11050706+112009122900448,00.html

早收清單約500 施顏祥:ECFA 1月協商

2009-12-29 新聞速報 【崔慈悌/台北報導】

    在第四次江陳會後,兩岸ECFA談判也將儘速展開,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天透露,ECFA最快明年1月進入正式協商,早收清單約納入500項,涵蓋石化紡織、機械及汽車零組件。而金融服務業「幾個主管機關都覺得可以談」。電信業部分,通傳會則表示,可以放寬第二類電信。

 

    施顏祥昨天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詢,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詢問ECFA中有哪些項目會列入早期收穫清單,金融業會不會列入?施顏祥表示,目前大約納入有500個項目,金融服務業則由金管會負責,不在經濟部處理的範圍內。

 

    賴士葆進一步追問,會有哪些部會會參與ECFA正式協商?NCC有沒有機會參與?施顏祥表示,如果有涉及到電信業部分,就會由NCC負責,目前有沒有安排NCC他要Check一下。

 

 

    至於兩岸何時可以洽簽ECFA?施顏祥表示,過去雙方已進行過4次非正式意見交換,經過第四次江陳會之後,預計最快明年1月可以展開ECFA正式協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29/today-fo3-4.htm

施顏祥說溜嘴 ECFA要談電信開放

〔記者陳曉宜、王憶紅/台北報導〕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詢時指出,明年一月中旬兩岸會先就ECFA做事務性協商,他並說,在服務業部分,金融服務業和電信業,都會找主管機關上談判桌。此說無異透露,電信服務也在ECFA談判範圍,立即引發立委關注。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隨後追問,「電信有嗎?」但施則立即改口:「我要再check一下」。

 

施隨即改口要再check一下

 

針對政府可望開放中資入股第一類電信業者,早在今年四月底董事會就通過中國移動入股十二%的遠傳電信,將可望成為第一個有中資色彩的電信業者。遠傳電信昨天低調指出,一切按照政府的進度去執行。

 

賴士葆昨在經委會詢問施顏祥,ECFA談判包不包括金融服務業?施回答,這是金管會主管。賴不滿表示,「我剛剛去財委會詢問金管會主委陳冲,他說沒人叫他去弄,現在沒進度沒在談,因為是經濟部主導」。

 

施隨即表示,整個ECFA是經濟部統籌,但真正談到個別產業時,就會請主管機關上桌,像金融服務業就會請金管會去談,電信業就會請NCC去談,但經濟部迄未通知各部會,主因一月中旬只先針對議程等事務性協商,還沒真正要談。

 

施顏祥的說法間接承認,ECFA談判包括開放中資投資第一類電信業者。引進中資腳步跑在政策之前的遠傳電信,被認為可能成為第一家有中資色彩的電信業者。

 

遠傳電信早在今年四月廿九日的董事會,就通過與中國移動的策略聯盟及股份認購協定,中國移動計畫以每股四十元、總計一百七十七.七三六億元,認購遠傳私募股四.四四億股,取得遠傳股權的十二%。

 

不過,由於經濟部尚未開放中資投資第一類電信業,因此,遠傳尚未就中國移動入股案送件申請。

 

至於其他電信業者,對於中資入股仍在觀望,但仍朝其他合作模式進行。

 

中華電信旗下子公司中華投資,在本月中旬以人民幣一千五百萬元為上限,與廈門市政府旗下信息公司合資成立客戶服務中心的碩泰商務科技,中華電信持股四十九%。這是中華電信的第一個中國投資案,中華電信指出,未來不排除有其他的合作案,但仍要看機緣。

 

施顏祥說溜嘴 ECFA要談電信開放至於台灣大哥大也在中國投資電信加值服務業。台灣大在二年前以五百七十七萬美元投資中國的華友世紀,並進一步收購華友旗下華友時代全部股權,後來華友時代更名為台信聯合數位公司(加值服務業務)。而今年中國最大的線上遊戲廠盛大集團發動公開收購華友,台灣大則出售部分華友股權。

 

此外,亞太電信執行長遲煥國日前經常赴中與中國電信會晤,市場也一度傳出亞太電信有意引進中國電信資金,亞太電信則指出,雙方洽談手機策略聯盟合作,預期明年將會共同採購手機,以降低成本,但目前與中國電信的進展並未到入股階段,且手上有足夠的自有資金,不需引入資金。

 

 

 

 

 

 

 

 

 

http://www.takungpao.com/news/09/12/29/TM-1193792.htm

台擬允大陸銀行直接設分行

廈門有望開放 金馬澎自由行

2009-12-29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二十八日報道:兩岸金融監理合作了解備忘錄(MOU)將在下月中旬生效,台灣相關單位正研擬准許大陸銀行赴台設點規範,不排除比照外商銀行,可以直接設立分行,不必先設辦事處再設分行,但獲准來台家數,初期可能控制在一到三家左右。

 

兩岸金融MOU明年一月十六日生效後,兩岸銀行將可相互設點經營業務,台灣方面已有七家銀行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滿兩年,可以升格分行;大陸方面也有多家銀行表達赴台意願,因台方規定,外資銀行可直接設分行,未來陸銀能否直設分行,還是須先設辦事處,備受市場關注。

 

「行政院」高層透露,相關單位考慮准許大陸銀行可以比照外銀,直接設立分行,不必先設辦事處再設分行,不過因雙邊的市場規模差異很大,初期陸銀可赴台的家數有限。

 

「行政院」高層表示,政府希望採取穩健的步伐來開放,大陸銀行赴台家數,初期大概是一、兩家或二、三家,授信額度也將跟外銀適用相同規範。

 

目前外傳有意赴台設點的大陸銀行相當多,包括中國銀行、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北京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

 

其中,中國銀行、交通銀行這兩家銀行,被視為大陸方面內定優先登台的首選名單。

 

據中央社台北28日報道,金管會主委陳沖今天表示,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中國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可來台,目前金管會核准的是中國證監會核准的QDII可來台,約有300億美元。

 

300億美元QDII可進島

 

媒體關切,台灣對QDII來台有無上限限制?陳沖會後接受訪問表示,「我方會訂定辦法」,未來將跨部會討論,針對個別公司及QDII來台投資總額設定上限,並洽詢「中央銀行」的意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補助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2009年度業務計劃及預算編列」,及「金管會對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訊查詢作業安全控管機制」專案報告。

 

立委賴士葆表示,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了解備忘錄(MOU)後,中國大陸的銀行就可以來台?

 

陳沖表示,目前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的QDII300億美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的QDII79億美元,金管會核准的是證監會核淮的QDII

 

他表示,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QDII可以來台投資,目前金管會核准的部分是中國證監會所主管的QDII,約有300億美元可以來台投資。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2417+132009122800751,00.html

ECFA簽署時程若受阻 陳沖:既急且惜

2009-12-28 新聞速報 【中央社】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今天表示,將金融業列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早期收穫清單,對台灣是有利的,若ECFA簽署時程受阻,內心既急且惜。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補助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98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及「金管會對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訊查詢作業安全控管機制」專案報告。

 

     包括立委林德福、薛凌、盧秀燕、賴士葆、孫大千等人關切ECFA簽署的時程,同時也追問陸銀何時來台?

 

     賴士葆表示,「ECFA簽署時程如果受阻,陳主委內心急嗎?」

 

     陳沖說,今年3月時,曾經寫信給經濟部長尹啟銘,當時ECFA的名稱還沒有確定,希望能將金融業列為兩岸間早期收穫清單的談判項目。

 

     陳沖指出,將金融業列為ECFA早期收穫清單,對台灣是有利的。兩岸簽署ECFA,是突破WTO(世界貿易組織)規範,台灣金融業不被矮化的方式。

 

     孫大千質詢,媒體報導,兩岸簽署金融MOU後,會開放3家陸銀來台。

 

     陳沖說,目前還沒有談到會開放幾家陸銀來台。

 

     他表示,兩岸簽署ECFA,就像建一條高速公路,至於未來要放多少車進來,會進行匣道管制;也就是會有幾家陸銀來台?目前雙方還沒有談到,也不宜在辦法中規範。98122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28054

陳冲:金融業納ECFA早期收穫清單 有利無害 

時間:2009/12/28 16:17

撰稿•編輯:林晨柏   新聞引據:聯合晚報 

  金管會主委陳冲今天(28日)在立院經濟委員會備詢時強調,速簽金融業加入ECFA早期收穫清單,才是台灣銀行界最好的出路。

 

  對於立委賴士葆認為,ECFA早期收穫清單中,金融業是最有利,台灣可以「只拿不給」,陳冲表示認同,「因為對方找不到可以再要求我們開放的」。如ECFA進度因故延誤,陳冲說,他會「也急、也惜 (可惜)」,因為金融業納入早期收穫清單,可以爭取立即開辦人民幣業務,相較其他產業,是最有利,且沒有害處。

 

  陳冲說,台灣金融業過去未登陸,已經輸在起跑點,所以他318日才會寫信向當時的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必須列入早期收穫清單,這對台灣最有利,銀行可以很快經營人民幣,這也是我們積極爭取的,至少要把路鋪好。

 

  一旦ECFA無法達成,可不可以有其他方式可以突破? 陳冲明確表示,「不太可能」,ECFA是唯一可以突破,而且不會被矮化。他也指出,經濟部告訴金管會,明白表示ECFA早期收穫清單有金融業,「我們是最早報名的,318日就報名」。

 

  MOU即將在116日生效,金管會研擬的陸銀來台設點辦法也將出爐,有立委詢問大陸銀來行台設點會有幾家? 陳冲表示,家數不會在辦法中規定,而且家數也不適宜在談判中曝光。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content/0,4993,130508+132009122800866,00.html

大陸QDII來台投資300億美元,陳():將設定總量管制

2009-12-28 新聞速報 【時報記者詹靜宜台北報導】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生效後,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便可投資台股,金管會主委陳()今日在財委會備詢時表示,目前中國證監會的QDII規模約有300億美元,雖對台投資不設限,但為避免衝擊台股,金管會將設定總量管制。

 

     立委賴士葆今日提出質詢,兩岸金融MOU生效後,中國大陸的QDII將有多少資金來台投資?陳()表示,目前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的QDII300億美元,銀監會核准的QDII79億美元,金管會核准的是證監會核淮的部份。

 

     但陳()強調,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QDII都可以來台投資,但為免QDII規模太大,衝擊台股,因此將對QDII投資台股訂定「總量管制」。

 

    

 

     金管會官員進一步說明,QDII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不得超過10%,超過部分必須向相關機關「申請核准」,而且此限制比例是外資加上陸資合用「配額」,因此如果外資已經投資5%,陸資就不能買股票超過5%。另金管會官員透露,可能針對特殊產業,如金融業、電信業另訂投資比例與上限。

 

 

 

 

 

 

 

 

http://news.cts.com.tw/cnyes/money/200912/200912280376174.html

300億美元QDII等來台?陳沖:理論上都可來 但將總量管制 

2009/12/28 14:36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生效後,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便可投資台股,金管會主委陳沖今(28)日表示,目前中國證監會的QDII規模約有300億美元,雖對台投資不設限,但為避免衝擊台股,陳沖說,金管會將設定總量管制。  大陸證監會日前表示「QDII投資台股無上限規定」,使得QDII來台買股票充滿更多可能性;立委賴士葆今天就關切,兩岸金融MOU生效後,中國大陸的QDII將有多少資金來台投資?  陳沖表示,目前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的QDII300億美元,銀監會核准的QDII79億美元,金管會核准的是證監會核淮的部份。  但陳沖強調,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QDII都可以來台投資,但為免QDII規模太大,衝擊台股,因此將對QDII投資台股訂定「總量管制」。  金管會官員透露,QDII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不得超過10%,超過部分必須向相關機關「申請核准」,而且此限制比例是外資加上陸資合用「配額」,因此如果外資已經投資5%,陸資就不能買股票超過5%。不過,金管會官員強調,最後定案版本目前正與相關部會洽談中。  除了QDII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不得超過10%,金管會官員透露,也可能針對特殊產業,如金融業、電信業另訂投資比例與限額。至於目前尚不准直接投資參股的面板業、半導體業等重大產業,則傾向持股上限為10%,並禁止選董監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5333820.shtml

施顏祥:ECFA元月協商 500項納早期收穫清單

 

【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 2009.12.28 02:54 pm

 

經濟部長施顏祥上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答覆立委質詢表示,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一次正式諮商,最快下(元)月會進行,他同時透露有關「早期收穫」貨品項目大約會在500項左右。

 

立委賴士葆問,「早期收穫」會不會包括金融服務業?施顏祥說主管單位金管會會處理,不過經濟部在與相關單位連絡中,主管機關金管會說,金融服務業可以談。施顏祥說,ECFA「早期收穫」項目,主要包括石化、機汽車、機械等,總共約500項。

 

「登陸投資鬆綁項目 怕影響股價先不說」

 

 

【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

 

赴大陸投資鬆綁會有那些項目?經濟部長施顏祥不明說,與民進黨立委潘孟安上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爆發「口角」,潘孟安罵經濟部讓特定股票飆漲,根本是股市禿鷹;施顏祥則回應,就因為慎重,擔心影響股價,所以才不說。

 

潘孟安質詢,上周經濟部長到經濟委員會答詢才說,面板開放7.5代廠,但是今天媒體報導說要開放8.5代。施顏祥回答:「經濟部從沒有公布要開放幾代廠。」

 

2009/12/28 聯合晚報】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money/realtime/newscontent.aspx?NewsSN=981228001102

《金融》大陸QDII來台投資300億美元,陳():將設定總量管制

2009-12-28 【時報記者詹靜宜台北報導】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生效後,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便可投資台股,金管會主委陳()今日在財委會備詢時表示,目前中國證監會的QDII規模約有300億美元,雖對台投資不設限,但為避免衝擊台股,金管會將設定總量管制。

立委賴士葆今日提出質詢,兩岸金融MOU生效後,中國大陸的QDII將有多少資金來台投資?陳()表示,目前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的QDII300億美元,銀監會核准的QDII79億美元,金管會核准的是證監會核淮的部份。

但陳()強調,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QDII都可以來台投資,但為免QDII規模太大,衝擊台股,因此將對QDII投資台股訂定「總量管制」。

 

金管會官員進一步說明,QDII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不得超過10%,超過部分必須向相關機關「申請核准」,而且此限制比例是外資加上陸資合用「配額」,因此如果外資已經投資5%,陸資就不能買股票超過5%。另金管會官員透露,可能針對特殊產業,如金融業、電信業另訂投資比例與上限。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1+112009122800706,00.html

陳沖:MOU生效後 300億美元QDII可來台

2009-12-28 中國時報 【中央社】

     金管會主委陳沖今天表示,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中國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可來台,目前金管會核准的是中國証監會核淮的QDII可來台,約有300億美元。

 

     媒體關切,台灣對QDII來台有無上限限制?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會後接受訪問表示,「我方會訂定辦法」,未來將跨部會討論,針對個別公司及QDII來台投資總額設定上限,並洽詢中央銀行的意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補助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98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及「金管會對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訊查詢作業安全控管機制」專案報告。

 

     立委賴士葆表示,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後,中國大陸的銀行就可以來台?

 

     陳沖表示,目前經中國証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的QDII300億美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的QDII79億美元,金管會核准的是証監會核淮的QDII

 

     他表示,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QDII可以來台投資,目前金管會核准的部份是中國証監會所主管的QDII,約有300億美元可以來台投資。981228

 

 

 

 

 

 

 

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Detail.aspx?id=200912280082

陳沖:MOU生效後 300億美元QDII可來台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8日電)金管會主委陳沖今天表示,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中國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可來台,目前金管會核准的是中國証監會核淮的QDII可來台,約有300億美元。

 

媒體關切,台灣對QDII來台有無上限限制?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會後接受訪問表示,「我方會訂定辦法」,未來將跨部會討論,針對個別公司及QDII來台投資總額設定上限,並洽詢中央銀行的意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補助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98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及「金管會對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訊查詢作業安全控管機制」專案報告。

 

立委賴士葆表示,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後,中國大陸的銀行就可以來台?

 

陳沖表示,目前經中國証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的QDII300億美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的QDII79億美元,金管會核准的是証監會核淮的QDII

 

他表示,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QDII可以來台投資,目前金管會核准的部份是中國証監會所主管的QDII,約有300億美元可以來台投資。981228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333573.shtml

施顏祥:ECFA最快一月協商 早收約納500

【中央社╱台北28日電】 2009.12.28 12:46 pm

 

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在立法院表示,ECFA最快在一月進入正式協商,而正式協商前要安排議程的「事務性協商」不會晚過一月中旬召開,至於早期收穫則約納入500項。

 

施顏祥今天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詢,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詢問兩岸經濟合作加權協議 (ECFA)中那些項目會列入早期收穫,金融業會不會列入?施顏祥回答,大概會有500個項目納入早期收穫項目,產業別包括石化紡織、機械及汽車零阻件,至於金融服務業則由金管會處理。

 

施顏祥表示,預計明年一月可以展開ECFA正式協商;在此之前包括正式協商的時間及地點的「事務性協商」,可能不會晚過一月中旬召開。

 

賴士葆詢問,有那些部會會參與ECFA正式協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有沒有機會?施顏祥表示,問過幾個主管機關,大家覺得金融服務業可以談,至於電信業是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負責,到底有沒有安排NCC則要「Check」一下。 2009/12/28 中央社】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333609.shtml

陳冲:MOU生效後 300億美元QDII可來台

【中央社╱台北28日電】 2009.12.28 01:18 pm

 

金管會主委陳冲今天表示,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中國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可來台,目前金管會核准的是中國証監會核淮的QDII可來台,約有300億美元。

 

媒體關切,台灣對QDII來台有無上限限制?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冲會後接受訪問表示,「我方會訂定辦法」,未來將跨部會討論,針對個別公司及QDII來台投資總額設定上限,並洽詢中央銀行的意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補助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98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及「金管會對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訊查詢作業安全控管機制」專案報告。

 

立委賴士葆表示,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後,中國大陸的銀行就可以來台?

 

陳冲表示,目前經中國証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的QDII300億美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的QDII79億美元,金管會核准的是証監會核淮的QDII

 

他表示,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QDII可以來台投資,目前金管會核准的部份是中國証監會所主管的QDII,約有300億美元可以來台投資。

 

2009/12/28 中央社】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12&docid=101016123

陳冲:MOU生效後 300億美元QDII可來台投資

http://www.cdnews.com.tw 2009-12-28 12:56:23

張達智/整理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冲今天表示,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生效後,理論上中國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可來台,目前金管會核准的是中共証監會核淮的QDII可來台,約有300億美元。

 

  中央社28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補助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98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及「金管會對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訊查詢作業安全控管機制」專案報告。

 

  立委賴士葆表示,兩岸簽署金融MOU後,中國大陸的銀行就可以來台?

 

  陳冲表示,目前經中國証監會核准的QDII300億美元,銀監會核准的QDII79億美元,金管會核准的是証監會核淮的部份。

 

  他表示,兩岸金融MOU生效後,理論上QDII可以來台投資,目前金管會核准的部份是中國証監會所主管的QDII,約有300億美元可以來台投資。

 

【中央網路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201+132009122700486,00.html

立院:財團法人稀釋捐助比 規避立院監督

2009-12-27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今天指出,經濟部主管8財團法人設立後,向法院登記增加財產總額,稀釋政府捐助比率,以規避立法院監督,建議修正預算法第41條相關規定。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中,在「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綜合評估」部分,作上述表示。

 

     評估報告指出,民國97年間,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提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預算法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達50%的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財團法人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但預算中心指出,經濟部主管的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等8家財團法人,以累積剩餘來增加財產總額,並且依照財產總額來計算政府捐助比率,不僅不當稀釋政府捐助比率,與公設財團法人應接受高密度監督的立法意旨相違背,不符合法律安定性原則。

 

     此外,預算中心認為,以政府捐助比率決定財團法人應否將預算書送到立法院審議,這樣的規定本末倒置,也無法真正達到監督政府預算支出的目的。

 

     評估報告舉例指出,經濟部主管的資訊工業策進會、食品工業研究所等單位,97年度來自政府的經費都超過70%,但是因為政府累積捐助比率沒有超過50%,所以預算書不需要送立法院審議。反而是台灣電子檢驗中心等單位,近年來自政府收入已經相當少,甚至部分沒有領取政府補助,卻還是需要受到立法院的監督。

 

       預算中心認為,政府捐助比率與預算、決算書是否應送立法院審議,並沒有絕對必然的關係,建議預算法第41條應檢討,並做更周延的修正。981227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1+112009122700485,00.html

立院:財團法人稀釋捐助比 規避立院監督

2009-12-27 中國時報 【中央社】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今天指出,經濟部主管8財團法人設立後,向法院登記增加財產總額,稀釋政府捐助比率,以規避立法院監督,建議修正預算法第41條相關規定。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中,在「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綜合評估」部分,作上述表示。

 

     評估報告指出,民國97年間,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提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預算法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達50%的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財團法人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但預算中心指出,經濟部主管的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等8家財團法人,以累積剩餘來增加財產總額,並且依照財產總額來計算政府捐助比率,不僅不當稀釋政府捐助比率,與公設財團法人應接受高密度監督的立法意旨相違背,不符合法律安定性原則。

 

     此外,預算中心認為,以政府捐助比率決定財團法人應否將預算書送到立法院審議,這樣的規定本末倒置,也無法真正達到監督政府預算支出的目的。

 

     評估報告舉例指出,經濟部主管的資訊工業策進會、食品工業研究所等單位,97年度來自政府的經費都超過70%,但是因為政府累積捐助比率沒有超過50%,所以預算書不需要送立法院審議。反而是台灣電子檢驗中心等單位,近年來自政府收入已經相當少,甚至部分沒有領取政府補助,卻還是需要受到立法院的監督。

 

       預算中心認為,政府捐助比率與預算、決算書是否應送立法院審議,並沒有絕對必然的關係,建議預算法第41條應檢討,並做更周延的修正。981227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332010.shtml

立院:財團法人稀釋捐助比 規避立院監督

【中央社╱台北27日電】 2009.12.27 12:58 pm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今天指出,經濟部主管8財團法人設立後,向法院登記增加財產總額,稀釋政府捐助比率,以規避立法院監督,建議修正預算法第41條相關規定。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中,在「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綜合評估」部分,作上述表示。

 

評估報告指出,民國97年間,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提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預算法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達50%的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財團法人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但預算中心指出,經濟部主管的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等8家財團法人,以累積剩餘來增加財產總額,並且依照財產總額來計算政府捐助比率,不僅不當稀釋政府捐助比率,與公設財團法人應接受高密度監督的立法意旨相違背,不符合法律安定性原則。

 

此外,預算中心認為,以政府捐助比率決定財團法人應否將預算書送到立法院審議,這樣的規定本末倒置,也無法真正達到監督政府預算支出的目的。

 

評估報告舉例指出,經濟部主管的資訊工業策進會、食品工業研究所等單位,97年度來自政府的經費都超過70%,但是因為政府累積捐助比率沒有超過50%,所以預算書不需要送立法院審議。反而是台灣電子檢驗中心等單位,近年來自政府收入已經相當少,甚至部分沒有領取政府補助,卻還是需要受到立法院的監督。

 

 預算中心認為,政府捐助比率與預算、決算書是否應送立法院審議,並沒有絕對必然的關係,建議預算法第41條應檢討,並做更周延的修正。

 

2009/12/27 中央社】

 

 

 

http://n.yam.com/tlt/garden/200912/20091225329150.html

頂尖教師月薪 可達30萬元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09-12-25 06:01 〔記者曾韋禎、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的大學教師平均薪資偏低,鄰近的香港、新加坡已頻頻向國內的大學教師招手。立委昨憂心,國內副教授起薪還比資深小學教師的月薪低,如何留住人才?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已規畫「彈薪方案」,讓頂尖研究人員的月薪可達三十萬元。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學校職員最高月薪八萬七千元,中小學教師最高月薪七萬八千元,都比副教授起薪七萬六千元還高。

 

蔣乃辛表示,台灣的國立大學教授月薪平均十一萬多元,香港的大學頂尖教授月薪則約為台灣四倍、達四十多萬元,香港學制將由三年改為四年制,將出現千名教師缺額,對方高薪挖角,教育部要如何留住人才?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指出,新加坡近來大舉對外招募二千名醫師與醫學系教授,中國也頻向台灣招手,連台灣的重量級醫師都跑去中國考照,教育部能給最優秀的人才多少薪水?

 

教部研擬 彈性薪資專案

 

吳清基答覆,教育部正與國科會規劃「彈性薪資專案」,讓研究、教學頂尖的大學教師享有彈性薪資,其經費來自國科會基金及大學自籌經費,草案會在明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布。最高待遇差不多是平均水準的三倍、約三十萬元。

 

教育部政次林聰明進一步表示,將鬆綁五年五百億頂尖大學及教學卓越計畫的補助經費,可一定比例用於教授薪資,頂尖優秀的教授月薪將不只卅萬元,最快明年中實施。

 

此外,林聰明表示,正協調國科會及中研院,研究計畫獎助基金提撥經費給公立大專校院,作為教師彈性待遇,目前一個研究案須提撥研究費的百分之十五給學校,教育部希望提高到百分之四十,多出的百分之廿五給教師加薪,預計明年元月提出草案。

 

 

 

 

 

 

http://www.nownews.com/2009/12/25/91-2550706.htm

毒家報報/新聞苦瓜獎落誰家?!(2009/12/25 10:36)

文/辛雯埠

 

如果最近要票選新聞苦瓜獎,國民黨立委應該可以名列前茅,身為執政黨立委,一方面要為這個政府護航,而這個政府卻連執政黨立委都一起當猴子耍,一次是不聲不響的簽兩岸金融MOU,一次是不簽兩岸租稅協議。但偏偏就在幾個小時前,這群藍營立委都還在委員會聲嘶力竭的替政策辯護,難怪藍委們會感到傷心與不爽了。

 

1116日上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還在熱烈討論簽署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問題,朝野立委都還在為名稱問題絞盡腦汁,還在爭執會不會在125日縣市長選舉前簽署,以及要在哪裡簽的問題,媒體記者的上午的稿子都還沒寫完,金管會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宣布簽了。

 

沒想到才事隔1個月,同樣的戲碼竟然還能再度上演。只不過,這次是講好要簽而沒簽,主管機關則換成了財政部,回想起當天上午財委會的詢答,雖然前一天才有數萬群眾上街頭,台中江陳會現場也聚集眾多抗議民眾,國民黨立委是多麼拚命的為兩岸一定要簽署租稅協議護航,應該可想而知。

 

結果竟是翻臉像翻書,就在最近這2個月,國民黨立委連續被行政機關耍了兩次,脾氣好的立委以「傷心」來形容,火暴的立委則直接表達「不爽」,女性立委則打出溫情訴求,「盼」立法院不要被當傻子。

 

被騙一次,也就算了,連續被騙兩次,對這些辛苦選上立委的人來說,心中真是五味雜陳!看來,國民黨立委已被詐騙集團鎖定目標,接下來的美國牛肉問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這悲苦酒,國民黨立委諸公們到底是喝還是不喝?!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09122500056,00.html

彈薪 馬要替頂尖教授加薪兩倍

2009-12-25 中國時報 林如昕、林志成、陳至中/台北報導

     學術圈薪資低,包括大陸、香港、新加坡等地大學都有意來台挖角,教育部長吳清基昨日表示,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吳敦義非常關切,已召開專案會議,指示教育部研擬「彈薪專案」,在不改變現有薪資結構的情況下,給頂尖教授加薪,最多可以增加兩倍,達到月薪廿萬元。

 

     台大學術副校長陳泰然表示,彈薪專案能讓薪資呈現差異化,有利於爭取國外好老師,確保國內人才不被挖走,薪水差異達三至四倍是合理範圍,足以和香港、新加坡等地競爭。

 

     吳清基昨日在立法院司法與教育聯席委員會表示,教育部正研擬辦法,送明年一月二十三日召開的「全國人才培育會議」討論,由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主持,把人事行政局、銓敘部、國科會、中研院、教育部都找來,想辦法留住頂尖人才,預計六月底定案即可開始推動。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質詢時拿出薪資對照表,教授薪水不只輸給國外,還輸給國內高中職、國小教職員。副教授起薪七萬六千元,和資深國小老師一樣;助理教授最高薪和學校職員最高薪都是八萬七千元。和國際比,香港教授平均待遇是台灣的四倍,韓國是台灣的兩到三倍,新加坡是三倍。

 

     立委賴士葆追問,彈薪專案最多可以加薪到什麼程度。吳清基表示,兩倍以上沒問題,月薪廿萬可以期待。

 

     教育次長林聰明說,大學五年五百億計畫及教學卓越計畫已推動多年,各大學基礎設施差不多已完成,現在應該允許將一部分經費做為人事費用,讓研究、教學、產學合作等方面表現出色的教授領較高薪水。政府也正研擬修正教師以技術作價取得營利事業的股權,不受現行投資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十%的限制。

 

     賴士葆提醒,不只教授有人挖角,優質學生也快留不住,據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的說法,新加坡需要兩千多名醫師,台灣醫學院學生、教授、醫師都是重要對象,人才流失出現嚴重警訊,政府應高度重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25/today-life7.htm

頂尖教師月薪 可達30萬元

〔記者曾韋禎、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的大學教師平均薪資偏低,鄰近的香港、新加坡已頻頻向國內的大學教師招手。立委昨憂心,國內副教授起薪還比資深小學教師的月薪低,如何留住人才?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已規畫「彈薪方案」,讓頂尖研究人員的月薪可達三十萬元。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學校職員最高月薪八萬七千元,中小學教師最高月薪七萬八千元,都比副教授起薪七萬六千元還高。

 

蔣乃辛表示,台灣的國立大學教授月薪平均十一萬多元,香港的大學頂尖教授月薪則約為台灣四倍、達四十多萬元,香港學制將由三年改為四年制,將出現千名教師缺額,對方高薪挖角,教育部要如何留住人才?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指出,新加坡近來大舉對外招募二千名醫師與醫學系教授,中國也頻向台灣招手,連台灣的重量級醫師都跑去中國考照,教育部能給最優秀的人才多少薪水?

 

教部研擬 彈性薪資專案

 

吳清基答覆,教育部正與國科會規劃「彈性薪資專案」,讓研究、教學頂尖的大學教師享有彈性薪資,其經費來自國科會基金及大學自籌經費,草案會在明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布。最高待遇差不多是平均水準的三倍、約三十萬元。

 

教育部政次林聰明進一步表示,將鬆綁五年五百億頂尖大學及教學卓越計畫的補助經費,可一定比例用於教授薪資,頂尖優秀的教授月薪將不只卅萬元,最快明年中實施。

 

此外,林聰明表示,正協調國科會及中研院,研究計畫獎助基金提撥經費給公立大專校院,作為教師彈性待遇,目前一個研究案須提撥研究費的百分之十五給學校,教育部希望提高到百分之四十,多出的百分之廿五給教師加薪,預計明年元月提出草案。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13&f_SUB_ID=104&f_ART_ID=228117

彈性薪資 頂尖教授月領逾20

2009/12/25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大學助理教授薪水還不如學校職員,講師薪水也比中小學教師還低,立委擔心大學的薪資結構再不改革,優秀教學研究人才可能會外流。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表示,教育部已研擬「彈性薪資專案」,頂尖教學人才可望月領超過20萬元。

此外,昨天有立委指出,有民間留學代辦業者仲介台生至大陸學醫;吳清基表示,尚未承認大陸醫事學歷,且未來陸生來台必須透過教育部認可的對口單位申請,不接受透過仲介來台。

立法院司法法制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上午聯席審查「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草案。國民黨立委蔣乃辛依據教育部提供的資料指出,以公立學校為例,學校職員月薪最高可達87100元,比大學助理教授最高薪資的85635元還高;大學講師最高只能領76050元,還不如中小學教師的78810元。

他說,台灣的大學助理教授薪資不如學校職員、講師薪資不如中小學老師的情況相當不合理,也影響台灣爭取優秀人才的競爭力;香港的大學以4倍高薪向台灣的大學挖角,他擔心台灣優秀的教學研究人才外流。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透露,新加坡以高薪向國外招聘頂尖醫生到新加坡從事教職和執業,名額2000人;大陸也向台灣醫界招手,不少重量級醫生都到大陸考照,面對各國強勢挖角,台灣教育單位應該「給最好的人才最高的薪水」。

吳清基表示,教育部正與國科會擬訂「彈性薪資專案」,預計明年一月提出具體方案;此計畫將以國科會自有基金補助學校聘請頂尖教學研究人才,也可運用大學自籌經費補助,不會影響現有薪資結構。立委問教授月薪最多有沒有30萬,他本來說「差不多」,後來又說是目前月薪的2倍,即超過20萬元。

吳清基說,「彈薪方案」不會針對特定大學,讓每校都有好老師。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2368+112009122400568,00.html

王清峰:三合一查賄成效佳

2009-12-24 新聞速報 【林如昕/台北報導】

    年底三合一選舉結束,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地檢署嚴格控管情資,不具發展的情資不會分案,因此到投票日為止,他案簽結率從過去的九成,大幅降低不到一成,未來還會針對起訴定罪率專案考評;她自評,法務部查賄成效十分卓著。

 

    王清峰昨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提出三合一查賄專案報告,他案簽結率九?七%,比過去大幅降低,至於簽分偵案的數量,則比過去幾次選舉高,到十二月十八日共有八四一件。總計接獲情資四八五六件,受理三千件,起訴一五二人,羈押二二九人,查賄金額到投票日當天總計有一二○一萬元。王清峰強調,成效十分卓著。

 

    根據法務部統計,涉嫌賄選遭羈押者,國民黨籍三十八人、民進黨十六人,起訴一五二人當中,三十六人國民黨籍,民進黨九人。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批評,除非是候選人,否則檢察官無權調查嫌疑人黨籍。王清峰強調,相關資料由地檢署統計彙整,檢察官不分藍綠,辦案很忙,沒時間問黨籍。法務部驕傲查賄成績不錯,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疑,報告中沒有提到地下簽賭對選情的影響,建議法務部專案研究。他也正式向法務部提出檢舉,嘉義縣長選舉,傳出六合彩組頭拿賭金替民進黨候選人張花冠買票。

 

    吳育昇指出,透過多個管道得知,六合彩賭盤開翁重鈞、張花冠一對一PK,結果一面倒賭翁贏,賭金比張多出好幾億,組頭深怕輸太慘,「拿賭金替弱勢的一方買票」,企圖影響選情,要求法務部調查消息正確性。但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反嗆,國民黨輸了就怪組頭,法務部不應該隨吳育昇起舞。

 

    另外,前立委李乙廷因為捐贈香油錢涉嫌賄選、遭判當選無效,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賴士葆、吳清池都認為,賄選認定應該更明確。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13&f_SUB_ID=104&f_ART_ID=228074

大學助理教授薪資 不如國中小老師

2009/12/24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香港和新加坡積極向台灣獵人才,香港的大學將出現1000個教師缺額,最近新加坡也需要2000名醫師及醫學系教授,立委質疑,國內副教授的起薪還比國中小老師低,如何留住人才?教育部長吳清基承諾會檢討教師薪資結構,同時將規畫「彈薪方案」,提供頂尖研究人才每月待遇約30萬元。

 

「留人才!」成為今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的質詢焦點。立委蔣乃辛質詢時表示,香港大學的學制將由三年制改為四年制,教師缺額多達1000人,頻頻向台灣挖角,教育部有何因應措施?

 

蔣乃辛表示,人才外流的問題出在台灣教授薪資水準比其他國家低,甚至不如國內的中小學老師待遇。他指出,副教授起薪76000多元,比國中小教師最高薪78000多元還低,甚至比學校職員最高薪87000多元,還少一萬多元;助理教授最高本薪46000多元,比國中小老師最高本薪48000 多元還少,助理教授薪水比國中小教職員低,「太說不過去」,如何能留住好的教授?

 

立委賴士葆質詢時也爆料指出,據得自中研院的權威消息,新加坡最近醫界人才需求孔急,共需要2000名醫師及醫學系教授,向台灣醫界積極獵人才,中國大陸也對台灣醫界人才招手,連台灣重量級醫師也去大陸考照,他要求吳清基承諾要給最好的人才不同的薪水。

 

吳清基表示,層峰很關心這個問題,已規畫「彈薪專案」,從國科會科教基金和大學自籌經費,作為彈性薪資來源,賴士葆追問,頂尖研究人員的待遇可否達平均水準的三倍、約30萬元?吳清基回答:「差不多」。

 

吳清基承諾,留住好人才除了改善教學環境,也要重新檢討薪資水準,未來「彈薪專案」通過後,不會針對特定大學,每校都有好老師,都是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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