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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葆觀點》論壇

 

 

 

 

內線交易案 判刑不到1%

 作者

  賴士葆‧原文刊載:95年515聯合報

http://udn.com/NEWS/OPINION/X1/3309242.shtml

 

龔照勝當初被委以重任,並非才德及專業足以服眾,乃是選後考量與政治酬庸。他的上台,財經金融的專業人士原本就不期待他有多大作為,他下台與否,也就不指望會給金融體系帶來多大的質變。這個職司全台灣金融檢查與監理體系之最高獨立行政單位,成立一年多來,內線交易案件查緝尚未有具體績效,反倒是機關首長與官員分別遭人檢舉涉及貪贓瀆職,甚或被控與股市禿鷹掛勾,可謂諷刺至極。

一連串的總統府炒股案,以及台開案因第一家庭的親家涉入,吵得沸沸揚揚。其中是否有利用職權或關係之便,進行交易而獲利,是否構成內線交易?這些質疑有待檢調調查,但是到底能夠查出多少真相,其實是不樂觀的。

台灣股市內線交易的嚴重,長期為外資機構詬病,嚴重性早已登上國際排行榜。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對六十個國家、地區證交所評鑑中,早期台灣內線交易的優良排名倒數第八;若以九十三年為例,台灣排名第三十四,在亞洲次於新加坡、香港、日本等,排名第六,雖有進步,但在受評國家中仍屬中後段班。近年又陸續爆發博達、訊碟等多家地雷股案,情況更嚴重;雖然內線交易各國都有,特別是亞洲,但以排名來論,相對於先進國家,台灣的內線交易算是嚴重的,和大陸是一樣的。

對於內線交易之防杜,法令面其實已有規範,甚至對於不肖公司內部人員常以「辭職」規避內線交易刑責的問題,證交法修訂時還增訂「旋轉門條款」,董監事或經理人卸任後六個月,如透過內線買賣股票,仍認定為內線交易,但相關的配套規範仍未完善。而在執行面,從近幾年的移送案件之起訴率平均不到百分之五、判刑率不到百分之一的結果來看,從事內線交易的確是高報酬、低風險。

這些令人深惡痛絕的案件,已經讓人對政府失去尊重與信心,因為政府沒有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交易的環境與機制,所以龔照勝下台,內線交易的猖獗仍然沒有解決。

內線交易查證所以不易,除因構成內線交易的條件認定不易外,另一項重要原因,乃是由於上市公司或重要內部人往往經由人頭戶方式進行內線交易,如以成年子女配偶或兄弟姊妹名義交易、以關係企業名義進行買賣、辭去內部人身分幕後操控等。是故,面對多樣化的交易模式,台灣內線交易的防制還待急起直追。

筆者建議:第一,金管會與檢調單位應藉由這些皇親國戚的炒股案件展現破釜沈舟的決心,主動偵辦,以釋群疑。

第二,檢討修正證交法,如限縮股東持股超過一定比例,或具有與特定職權之官員有二親等以上關係之買賣人士的身分,不得在公司發布重大訊息之前,買賣公司股票,以及鉅額交易制度之配套等,讓有關內線交易規定更趨嚴格。

服務處:2935-5358(傳真:2930-0945‧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景興路254號)

研究室:2358-8166(傳真:2358-8170‧地址:台北市青島東路1號1樓3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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