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台灣高喊了多年的「國會席次減半」終於在這次修憲複決後得以實現,如果單以為國會席次減到一百一十三席後就能提升國會的素質,似乎想得太簡單了,事實上,要提升國會素質需先從修改立法院內規做起,讓委員會專業化,並避免立法委員們濫權,才能達到改革的理想。
立法委員的席次在全面改選後幾經調整,從一百六十一人,到一百六十四人,一九九七年凍省後為了替省議員找出路,席次再一口氣增加到兩百二十五人。事實上,依照政治學理論中的「議會規模立方根法則」計算,以台灣的人口數為標準,立法委員總額應該兩百八十二人左右,只是近幾年,在社會對於立法院及立法委員的觀感普遍不佳的情況下,國會席次減半這句口號,已經化為一股強勁的民意,逼得立委們不得不妥協。
其實,在修憲期間,許多學者及國代最反對的就是席次減半,認為這種民粹式的口號,不但無法有效監督行政機關,更將大幅提升每位立委的影響力,無疑是一種變相擴權的做法。親民黨籍國大代表葉耀鵬說:「當初之所以減半只是一個口號,把一個口號就化約成為憲法的準則,這不是很危險的事情嗎?一百一十三個立法委員,而又不好的立法委員,到了立法院去操控整個國家的機器,你已經沒有辦法去監督行政院,現在這麼多人都沒辦法,因為立法委員的能力有限,行政院門部分都是很龐大的組織及架構,完全沒有辦法監督,所以就會形成行政權獨大,立法委員只要跟行政權勾結一下,可想有什麼後果,這部分我認為是最危險、影響最大。」
由於這次國大複決修憲是採包裹式表決,為了不玉石俱焚,只能在通過後,以其他配套措施來防弊興利。
目前在立法院共有十二個常設委員會,每位委員只能選擇一個加入,在席次減半後,委員會的數目也必然隨之調整,否則平均不到十人就能組成一個委員會,依目前只要三分之一出席就能成會的情況下,很可能只要三位立委就能掌控委員會。因此,必須修改立法院組織法,減少委員會的數目。
此外,委員會經常陷於政治鬥爭而荒廢法案及預算的審查,加上在初審過後,朝野協商隨時可翻盤,造成委員會的功能不彰。既然要走向優質國會,就得重新檢討委員會的功能與職掌,走向專業化,發揮把頭關的功能。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說:「關於委員會的數目及每個委員會的人數,它的功能沒那麼突顯的,是不是就跟其他的委員會合併掉或是取消,某種程度的把現在的委員會從十二個降到八個到九個,我相信全國老百姓是可以接受。但是這樣的話,開會人數就不是現在三分之一,要提升到二分之一。」
而目前的協商制度也常給人「密室政治」的不良印象,未來在席次減少後,黨團組成門檻也勢必隨之降低,如何變革協商制度,去除「政治分贓」的疑慮並還給委員會初審的功能與權威,也是當務之急。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董保城說:「單一選區兩票制將形成兩黨政治的趨勢,協商機制如有配套錯施,未來應該會往良性發展,因為過去運作讓小黨有發展空間而產生,但未來兩黨政治形成後,應讓協商機制制度化,特別是應公開協商紀錄,對未來法律的實施及審查都是重要的機制。」
此外,為健全民主發展所提出的「陽光五法」中,目前只有「政治獻金法」完成三讀,至於「政黨法」、「政府資訊公開法」、「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遊說法」仍躺在立法院中,如果不及時通過,對確保優質國會的理想,也是枉然。
單一選區兩票制及席次減半將在三年後上路,這些配套措施的審議及實施將是未來三年的重點,否則這次的國會改革恐怕是見樹不見林,無法達成預期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