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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質詢

專題質詢: 考選部逕自更改醫師或牙醫師國考政策,准許波蘭醫學生參加醫師國考,顯有未公,亦讓民眾對未來的醫療品質,以及醫師或牙醫師國考的公信力產生爭議與疑慮。有鑑於此,行政院會同衛生署等相關單位,與考試院、考選部儘速進行會商與通盤檢討,儘速對外說明相關因應爭議之對策,以維護國內醫學生或牙醫生之基本權益,以及醫師或牙醫師國考之公信力,並保障國內醫療品質(2009/9/18)

答復:尚未答覆

專題質詢: 民眾陳情,因根據勞工保險局所寄發的國民年金保險費通知單如期繳費,然於年滿65歲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時,卻被告知資格不符、無法獲領,僅能全數退還民眾原先所繳納之保費金額,致陳情民眾對相關主管機關執行不當,未顧及民眾權益而有所不滿。有鑑於此,建請行政院會同內政部、勞工保險局等相關單位通盤檢討,儘速修訂國民年金保險費通知單之內容,包括投保資格、政府對納保者資格保有查證與認定之權力,讓納保者能有心理準備,以減少日後爭議,同時並請主管機關針對因納保資格不符而退還保費,亦應加計利息之義務,研擬因應對策,避免納保者對政府產生權利義務不斷等之感,以維護納保者的基本權益。(2009/9/18)

答復:尚未答覆

專題質詢: 勞工保險局負責辦理國民年金保險之相關業務,須事先核對、過濾出未參加勞保、公教保、農保或軍保之民眾,寄發國民年金保險費通知單,促其納保。因勞保與農保本為勞工保險局執行業務之一,即有相關資料庫便於查詢,而公教保與軍保尚賴相關主管機關配合與協助查詢,惟軍保退伍給付迄今未有明確界定,致國民年金辦理期間,易因軍保認定問題而喪失國民年金納保資格,而產生爭議。有鑑於此,建請行政院會同國防部、勞工保險局等相關單位通盤檢討,於一個月內明定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之定義與範圍,並敦促國防部全力配合國民年金辦理所需之查證作業,以維護納保者的基本權益。 (2009/9/18)

答復:尚未答覆

專題質詢: 建請衛生署通盤檢討,並儘速擬定因應對策與修法,只要前往外國地區就讀,不論哪一地區,其學歷必須經過教育部學歷甄試,並在台灣醫療院所實習後,方得取得醫生執照考試資格。(200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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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請問劉院長,能否讓各部會所屬的國家資產做更有效的管理?.哪個產業再投入100億或200億?.長期醫療照護產業的問題。.許多職缺找不到人的問題。(200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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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質詢: 景氣是否回春的問題。.什麼理由經濟成長率預估數為-2.97%?有無可能更好?.面對台灣出口衰退這樣的大環境,除了朝野均予支持的擴大內需外,請問院長有何因應之道?.ECFA的問題。.獨立機關是否能夠改成「行政委員會」的問題。(200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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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質詢: 近年高學歷失業問題日趨嚴重,許多失業家庭無法負擔國中小生之課業輔導與補習費用,,建請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通盤檢討,並儘速擬定因應對策,除瞭解全省各縣市對於付不起補習或安親費用之家庭的國小生與國中生之課後輔導需求外,並由政府針對大專以上學歷之待業者就其專業科系之學識背景,提供其短期訓練,然後再行篩選與分發至全省各縣市國小與國中學校,以協助無法負擔課業輔導與補習費用之國小生與國中生的課後輔導,亦同步處理高學歷者之失業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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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質詢:面對嚴重的失業問題,政府已推出一連串移轉收入政策,以刺激民間消費;除近貧補助方案、租屋補助方案外,1月18日更發放852億元的消費券,以刺激消費。上述政府政策僅為短期應急措施,若要有持續性振興經濟效果,政府應進一步採用凱因斯擴大公共投資的財政政策,並搭配寬鬆貨幣金融政策,方能解決嚴重失業問題與經濟蕭條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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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台灣離婚率是全球第二高,如何整合資源、如何健全服務網絡、如何讓處於婚姻危機的當事者能主動去尋求幫助是很重要的,然其相關具體策略與辦法迄今仍未建立。有鑑於此,建請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通盤檢討,並儘速擬定相關策略、辦法與配套措施,以因應日益升高與普遍的離婚現象,及其所產生的問題,減少離婚惡質化的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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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我國生育率持續低靡,少子化問題日漸嚴重。據經建會日前的調查資料顯示,我國人口全球排名由二千年的第四十七名,降至去年的第四十九名,預估至二○五○年時將跌破二千萬人,人口減幅高居四小龍之冠,也是亞洲僅次於日本的第二大人口下滑國家,確實是一項重大的警訊。從日本的例子來看,少子化問題,已嚴重衝擊其經濟發展。爰請行政院相關單位,針對於我國生育率低靡的問題提出因應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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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查民眾若疏忽遲繳水費、電費、天然氣瓦斯等費用,就會被相關單位責罰3~10%的罰金,甚至有的還沒有給予寬限期的緩衝,對此許多民眾表示太過不盡人情。據消基會的調查發現,市內電話遲繳,會以語音催繳或停話方式,並不會產生罰金,而銀行房貸遲繳,雖然會產生罰金,卻會給予民眾3天的寬限期,然而,水、電、瓦斯費遲繳,卻沒有寬限期且直接產生3~10%的罰金。此外,從罰金金額來看,我國罰金的收費也比鄰近的新加坡、韓國來的貴。因此,就罰款的金額及處理程序而言,我國水、電、瓦斯等費用逾期罰款的處理方式都有改善空間。故為顧及民眾權益,爰請行政院相關單位,針對水、電、瓦斯等逾期罰款之處理辦法予以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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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查我國政府提供之政策創業貸款管道主要有三大類,分別為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微型企業創業貸款、青年創業貸款,其中前兩項屬勞委會負責、第三項則是由青輔會負責。上述三種創業貸款在申請資格上各有不同的年齡及性別的差異,其中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係以20歲到65歲的婦女為主,微型創業貸款以45歲到65歲的對象為主,而青年創業貸款則是以20~45歲的對象為主。據查鳳凰貸款是三種政策貸款中,申貸條件最優惠者,但僅限20歲到65歲的女性,而勞委會有鑑於失業問題並無性別之分,因此決定於近期將微創貸款整合至鳳凰貸款中,讓45歲到65歲的男性也可享受到同樣的好處。然而,既然失業無性別之分,為何將20~45歲的男性排除在鳳凰貸款的範圍之外?對此,爰請行政院相關單位,針對我國創業貸款政策於近期內提出整合之政策評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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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為政府規劃長期照護保險制度,應充實照護人力,而目前經濟不景氣,許多人失業在家,政府可善用這些人力,提出經費補助,讓這些失業人口受長期照護訓練,經過檢定合格後,照護自己的祖父母/父母或親人,如此不僅可舒緩失業問題,且讓年輕人經由照護長輩的過程中體驗生命教育與孝道,讓家人的支持與互動促進老人健康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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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為近日H5N1禽流感在中國大陸現蹤、抗藥性流感在世界各地出現,這些都是必須正視的警訊。為了因應流感大流行的危機,政府除了加強檢疫之外,在台灣與大陸開始三通之後,應特別需要注意走私農產品的查緝;另外應重視克流感抗藥性的問題,無論人類或家禽都不應該濫用克流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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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近來受金融風暴影響,許多企業倒閉、裁員,造成失業人口屢創新高。許多民眾在面臨強大的經濟壓力下,撥打生命線或張老師專線電話求救。然而,據消基會調查發現,民眾用手機撥打「一九九五生命線」或「一九八○張老師」,費率過高(每分鐘約5.4~10.86元),若以平均每通電話需40~60分鐘的時間來看,每通需付出好幾百元的費用,這樣高額的電話費讓許多民眾望之怯步,而不敢即時救助。其實,生命線或張老師專線電話屬於社會安全網的一部分,提供需要民眾一個即時的救助管道,減少許多可能發生的社會問題。有鑑於生命線、張老師專線對於社會救助的重要價值,爰請行政院相關單位要求電信業者大幅調降生命線、張老師等公益專線電話的通話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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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查受經濟不景氣影響,產業界紛紛裁員,造成很多到工廠建教合作的技職學生被迫放無薪假,甚至裁員。實務上,對許多建教生而言,他們就學的學費就是靠建教合作支領的薪水繳付,而現在面臨到建教合作機會的減少或取消,將會讓很多建教生因付不出學費而無法繼續就學。據專家估計,今年全國約有一、兩萬名學因沒了收入,付不了學費而輟學。對正值青春期的學生而言,若少了接受教育的機會,未來可能就多了一個潛在的社會問題。因此,為照顧建教生的工作與就學機會,爰請政府相關單位於今年2月開學前,針對建教生失業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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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為兩岸如能儘早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不僅創造雙贏,更可為未來政治協商鋪路。而針對兩岸經濟當前及未來可能發生的各類問題,以及簽署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的內涵項目與配套政策措施作整體規劃,及早與大陸磋商,建立可獲得雙方決策單位及各方皆能支持的推動平台確有必要。政府應與大陸當局規劃設置「兩岸經濟合作發展會議」,就未來兩岸需要協商的眾多議題,先行評估其重要性、迫切性與難易性,排定優先順序,循序提出協商討論,並研議行動方案,提請雙方決策單位參酌實施。希望「兩岸經濟合作發展會議」密集召開,順利進行,能於兩年內完成簽署CECA,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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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因其受家庭失和與長期失業所擾,無力繳交健保費用,致健保卡成為空卡,因而非主要負擔家計者之陳情人及其眷屬無法依據現行相關法規獲致健保保障,始見法規與相關配套仍有不足之處。另經濟景氣復甦短期難現,且失業人口仍呈上升之勢,前揭類似個案顯有不斷增加之隱憂。有鑑於此,建請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儘速通盤檢討現行法規,並擬定因應或替代措施,以保障位於法規邊緣或例外之弱勢族群,不會因失業或其他不可抗拒之由而無力繳交健保費用,致健保卡成為空卡,進而損及其相關醫療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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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 針對金管會為防範金融犯罪所制定之「金融機構辦理警示帳戶聯防機制作業程序」,雖立意為維護社會大眾為出發點,唯其作業之程序中因涉及警政署、法務部之偵辦程序,現行作業凡有人舉報成案後,警政署即依據該作業將被舉報對象通報金融機構,其名下所有帳戶列為警示帳戶,此行政行為係已涉及侵犯人民財產權之爭議,依罪刑法定主義原理原則有違憲之虞,近來接獲民眾陳情數件,包括有網路交易之糾紛產生惡意報案、亦有遭人盜用帳戶等原因致使未定罪之被檢舉人因金融帳戶均遭警示,影響人民生活及權益至極,甚至造成侵害,金管會應就此爭點與相關單位共同研議,並就法理之一般原理原則作出改善方針,以維人民基本權之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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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專題質詢:政府應儘快建立「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的客觀診斷指標(2008/5/16)

專題質詢:業者包裝上標示的「營養宣稱」,主管機關有義務進行了解與檢視(2008/5/16)

專題質詢:網路電視產業與數位廣播電視產業未來發展(2008/4/22)

專題質詢:如何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的全面普及(2008/4/22)

專題質詢:應加強稽查戴奧辛管制及排放(2008/4/22)

專題質詢:自有行舍現有閒置未利用空間應研訂處理計畫(2008/4/22)

專題質詢:國營事業之資產管理應具效益(2008/4/22)

專題質詢:針對我國在網路整備度指數中不佳之相關指標提出具體解決方案(2008/3/28)

專題質詢:交通部應即刻進行執法器材的檢驗及校正(2008/3/28)

專題質詢:主管機關應對停車費定型化契約中的「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重新訂定(2008/3/28)

專題質詢:在改革全民健康保險之前,政府應先健全稅制(2008/3/28)

專題質詢:交通部應針對此次WEF所公布之「旅遊及觀光競爭力指數(TTCI)」提出檢討報告及改進方向(2008/3/28)

專題質詢:政府應規範業者,不得隨意聯合漲價(2008/3/28)

專題質詢:面對高雄港口運量日益減少,競爭力衰退,政府是否有任何的因應策略(2008/3/28)

專 題質詢: 為因應全球結構改變,緩和我國失業與所得分配惡化,政府應致力於提升傳統產業的效率及競爭力(2008/3/28)

專題質詢:鐽震公司的運作必須要立刻停止(2008/3/7)

專題質詢:應正視學生就學貸款問題,檢討整個學生就學貸款政策的運作(2008/3/7)

專題質詢:市面玩具「合格標識」卻仍有不少違反相關規定,主管單位應加強抽查(2008/3/7)

專題質詢:火鍋店應定期進行管線及瓦斯器具的設備安全檢查(2008/3/7)

專 題質詢:台鐵房舍提供應予低收入弱勢族群額度(2008/2/29)

 

 

會議發言

會議發言:大陸地區親戚來台探病,每次停留期間應制訂更符合情理之規定(2008/6/10)

會議發言: 血液基金會立即落實篩檢,將可能的「愛滋血袋」篩出(2008/6/3)

會議發言:「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2008/5/29)

會議發言:處理教育部97年度預算(2008/5/29)

會議發言:聯席審查環境保護署函送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2008/5/29)

會議發言:處理行政院新聞局97年度預算(2008/5/28)

會議發言:審查9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2008/5/18)

會議發言:聯席審查勞委會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2008/5/28)

會議發言: 政府應督促大眾運輸工具業者,保障乘客安全(2008/5/27)

會議發言:審議「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2008/5/26)

會議發言: 金管會一、修正「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管理辦法」名稱為「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並修正全文案;二、修正「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條文案(2008/5/26)

會議發言:聯席審查衛生署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2008/5/26)

會議發言:處理97年度法務部預算(2008/5/26)

會議發言:處理體育委員會97年度預算(2008/5/21)

會議發言: 審議「語言治療師法草案」(2008/5/21)

會議發言: 審查9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2008/5/21)

會議發言: 「如何強化公司治理與資本市場發展」公聽會 (2008/5/19)

會議發言: 處理故宮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2008/5/14)

會議發言: 審查「教師待遇條例草案」(2008/5/14)

會議發言: 處理交通部報告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2008/5/13)

會議發言: 「檢討我國醫療資源分配」(2008/5/13)

會議發言: 審查9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總統府等)(2008/5/13)

會議發言: 處理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財政部預算(2008/5/12)

會議發言: 經濟部報告爭取沙烏地阿拉伯水電廠計畫案(2008/5/12)

會議發言: 國科97年度預算案(2008/5/8)

會議發言: 審議「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2008/5/7)

會議發言: 主計處「政府對機密預算(巴紐建交弊案)墊付、核銷作業程序之管理及審核」專案報告(2008/5/7)

會議發言: 加強規範及查緝不肖保險業者(2008/5/6)

會議發言: 審查「關稅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008/5/5)

會議發言: 綜合整理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 (2008/5/5)

會議發言: 法務部、金管會、經濟部、財政部就「金融控股公司弊案查察成效與防制作為」報告,並備質詢 (2008/5/5)

會議發言: 處理國防部97年度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計畫向美方採購60架UH-60M通用直昇機(2008/5/5)

會議發言: 文建會及經濟部「近年來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之具體措施及實施成效」報告(2008/5/1)

會議發言: 審查「電業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008/5/1)

會議發言: 併案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案 (2008/4/30)

會議發言: 審查「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08/4/30)

會議發言:請政府要求金融機構在銷售連動債商品時,必須誠實告知連動債之風險性(2008/4/29)

會議發言: 審議「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1(2008/4/29)

會議發言: 審議「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2(2008/4/29)

會議發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報告所屬BOT案暨委外經營業務營運狀況及未來方向(2008/4/28)

會議發言: 審查「土地稅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1(2008/4/24)  2

會議發言:交通部專案報告「行銷及提昇臺灣觀光旅遊品質及擴大開放大陸人士來臺觀光相關配套措施」(2008/4/23)

會議發言: 農委會報告「因應國際糧食危機,政府應如何妥善利用休耕農田,以解決糧食短缺問題」 (2008/4/23)

會議發言: 若干行政規則規定若「喪失債信」、「重大喪失債信」或「受破產宣告」,不得擔任涉及誠信、社會公正性的職業,損害人民工作權,衍生甚大爭議;為保障人民之工作權,政府應檢討相關規定,除非法律明文規定,不得影響人民工作權利(2008/4/22)

會議發言: 審查「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2008/4/21)

會議發言: 審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草案」(2008/4/21)

會議發言: 審查「民法總則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審查「民法總則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審查「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四、審查「民法親屬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08/4/18)

會議發言: 請駐日本代表許世楷專案報告「現階段我國與日本雙邊關係現況」,並備質詢(2008/4/18)

會議發言: 教育部報告推動社會教育之現況、成果及問題因應(2008/4/17)

會議發言: 一、處理財政部賦稅署「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及「菸品查緝及防治菸品稅捐逃漏執行成效」專案報告案;二、處理97年度國庫署「國庫業務」中「獎補助費」編列案;三、處理97年度中區國稅局歲出預算;四、處理97年度北市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案;五、處理97年度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案;六、處理97年度高雄市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案;七、審查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保險業務發展基金收支預算案。 (2008/4/17)

會議發言: 國科會報告「執行國家型計畫之現況與成效」及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就「近年辦理技術轉移之成果」並備詢 (2008/4/16)

會議發言: 交通部臺鐵預算詢答及處理(2008/4/16)

會議發言: 審查有關行政院主計處及所屬、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計部及所屬、財政部主管、經濟部主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均含附屬單位決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地方政府教師退休專案補助、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中央銀行、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離島建設基金、中華經濟研究院等部分。 (2008/4/16)

會議發言: 審查「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 (2008/4/15)

會議發言: 金管會、財政部、陸委會及央行報告「兩岸新臺幣與人民幣兌換、資金流通和銀行、保險、證券等業務兩岸發展現況,暨進一步開放之規劃情形與法規修訂計畫」,並備詢(2008/4/15)

會議發言: 審查「預算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2008/4/15)

會議發言: 審查97年度臺灣造船、漢翔航空、臺電預算 (2008/4/14)

會議發言: 財政部、金管會主報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準備情形、相關配套措施及預期影響,並備質詢 (2008/4/14)

會議發言: 體委會報告「2008奧運、2009台北聽障奧運及高雄世運籌備情形」並備詢 (2008/4/14)

會議發言: 審查「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審查「存款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2008/4/11)

會議發言: 審查教育部「財團法人台灣學產基金會」及「學產基金」整併工作方式案  (2008/4/11)

會議發言: 一、審查「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審查「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08/4/11)

會議發言: 一、處理國防部編列「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案;二、處理國防部軍備局「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案;三、國防部報告「陸軍建國案」全案重新建案之過程及內容  (2008/4/11)

會議發言: 外交部報告「中華民國整體外交形勢」,並備詢 (2008/4/10)

會議發言: 審查97年度內政部「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收支 (2008/4/10)

會議發言: 審查97年臺糖、臺灣自來水、中油預算 (2008/4/9)

會議發言: 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2008/4/09)

會議發言: 一、處理文建會『社區營造業務』預算;二、處理文建會『社區營造業務』預決算;三、處理文建會『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預算;四、處理體委會「提升國民體質與生活品質」編列「獎補助費」案   (2008/4/9)

會議發言: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詢答及處理 (2008/4/7)

會議發言: 審查勞委會勞保局預算案  (2008/4/7)

會議發言: 處理97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銀行及土地銀行預算 (2008/4/7) 2

會議發言: 一、審查國衛院97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95年度工作執行成果及收支決算;二、審查衛生署醫療藥品基金、管制藥品管理局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健康照護基金等預算  (2008/4/03)

會議發言: 外交部及經濟部、環保署、經建會等報告「我國為因應全球暖化及環境永續保存積極推動參與『後京都機制』之具體作法」 (2008/4/3)

會議發言: 一、審查97年度國科會技術發展基金;二、審查97年度國科會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2008/4/2)

會議發言: (一)環保署報告97年度預算執行概況並備詢;(二)審查97年度環保署環境保護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等預算  (2008/4/2)

會議發言:為免國產遭致賤賣、脫產,爰提案要求政府出資成立之相關事業單位及財團法人,於今年5月20日暨新政府上任前不得進行任何投資案(2008/4/1)

會議發言:要求教育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出加速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補助款相關辦法(2008/3/25

會議發言:交通部部長蔡堆及所屬就「我國港口、機場之世界競爭力及貨運吞吐量情形」提出專案檢討報告(2008/3/13)

會議發言:官員列席報告「2008年總統大選對於國家安全制度建立、組織、人力配置及未來發展情勢之影響」(2008/3/13)

會議發言:農委會報告「我國與其他國家訂定FTA後,對農漁產品之影響及因應對策」暨「稻田多元化利用」(2008/3/13)

會議發言:就「二次金改是否停止?暨財政部投資超過各公司5%以上之公股代表、管理方法及考核」提出報告(2008/3/12)

會議發言:官員報告兩岸條例28條:『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經主管機關許可,得航行至大陸地區。其許可及管理辦法,於本條例修正通過後十八個月內,由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於必要時,經向立法院報告備查後,得延長之。』規劃及執行情形 (2008/3/12)

會議發言:經濟部報告「一、國營事業投資沙烏地阿拉伯海水淡水廠計畫案;二、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循環基金近3年轉投資國內、外事業之執行情形及其投資效益與目的」 (2008/3/12)

會議發言:連動債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投資服務對象是否可限於三千萬元以上的客戶(2008/2/26)

會議發言:行政院院長張俊雄施政報告質詢(2008/2/26)

 

 

 

 

法律提案
 

提案名稱

提案日期

法律提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
針對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一律需課徵5%營業稅,陸於租稅公平考量,向國外購買保險業之再保險以外之專屬金融本業勞務,允應參考我國金融業本業現行適用之營業稅稅率予以下修;另關於應繳營業稅稅額之核定日期,現行稅法並未規定之,因核定稅額期間的長短將會實質的影響到納稅義務人的權益,使納稅義務人有可能因此蒙受利息損失,且「未確定狀態」持續的愈久,對於納稅人與政府均不利,實有必要明文規範之,有鑑於此,爰提案修正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與增訂第三項,國外金融業勞務服務之營業稅率參照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所定稅率調降為百分之三,計算營業稅額,並規定購買國外勞務之單筆給付額,並規定購買國外勞務之單筆給付額在一定限額以下者,勞務買受人免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另增訂本法第四十二條之一,將核定稅額期限訂定為三個月,並考量實務上之特殊需要,增訂未能在三個月內辦竣者,應於限期內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延期,同時為保障納稅義務人租稅隱私權益,並使稅捐稽徵機關能依法行政,規定將公告的起迄日期、公告內容、公告日數、公告方式授權財政部具體明定之,以符國際趨勢、租稅公平原則與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20091030

法律提案:民法增訂第七百五十三條之一及第七百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
摘要:
基於企業社會責任、降低銀行授信風險、彌補物保之不足,企業董監事連帶保證制度存在確有其必要性,但對於不具有經營實權且已卸任的企業負責人,若因職務需要而背負長期的連帶保證責任似有未公,亦將企業董監事連帶保證責任無限上綱化,而現行法制面,若僅賴以民法私權關係以合議方式解決,未來甚有可能會降低董盡事為公司背書保證,亦將增加企業放款之不穩定情事,有鑑於此,爰提案增修本法第七百五十三條之一與第七百五十三條之二條文,對保證未定期間者,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最長以不超體十年為限,且對於因擔任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因其他職務關係而無償為該公司擔任保證人,應於其任期屆滿或離職後一定期--三年內(以董監事任期為主),債權人未向該公司為審判上之請求者,保證人免其責任,以兼顧銀行授信權益之請求行使,以及負有連帶保證責任之卸任董監事的權益,方符公平正義。

20091030

法律提案:國防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著眼於國家安全的意涵隨著現代化發展而有所不同,國家軍隊不止用於抵禦外來威脅,特別是在疆界內的社會遭逢自然災害的摧殘後,有必要考量綜合性國家安全、協助恢復社會秩序的和諧,爰特擬定國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相關原則

20091016

法律提案:
摘要:。

 

法律提案:民法第七百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
禁止因主債務人變更住所、營業所或居所之方式,而讓其退居第二線責任,以保障保證人權利。

20090515

法律提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
對於委員會審查通過之議案,自交黨團協商逾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院會應於一個月內處理進行表決,針對黨團協商結論異議部分比照本法七十二條規定辦理,經出席委員提議,八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得對委員會審查通過之議案進行表決。

20090515

法律提案: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無謀生能力者無須連帶為配偶繳交國民年金保險費及利息,及取消夫或妻因未負連帶繳交國民年金保險費和利息所受之罰則。

20090410

法律提案:菸酒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將蒸餾酒類稅改為依酒精度分級課程,以杜絕亂象,俾維國民生命健康與飲食安全。

20090327

法律提案:稅捐稽徵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
摘要:明定實質課稅原則,稽徵機關採用實質課稅時應負舉證責任以符租稅法律主義。

20090327

法律提案: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兼顧經濟成長與政府財政考量於特別扣除額中增訂消費扣除額,給予納稅義務人、配偶與受扶養親屬每人可以享受扣除額三萬元。

20090327

法律提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醫師違反健保規定經行政罰後再移送司法機關,疑不符比例原則,處分過重。

20090109

法律提案: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建立國內兒童接受國際收養之基本收養標準及程序,並確保國內兒童接受國際收養後之品質。

20090106

法律提案: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增訂國營事業發行公司債可排除公司法之相關限制、發行的公司必須指定用途與立法院同意監督機制。

20090106

法律提案: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增列照護服務費為綜所稅列列舉扣除額項目之一,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04,000元為限。

20081219

法律提案: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空中大學受教育者能適用本法,依規定全戶教育費用支出扣除2萬5千元。

20081219

法律提案:公司法第二十九條、第一百五十六條及第一百九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對於參與政府專案紓困之企業,其公司經理人與董監事之報酬應訂有法定上限,政府亦得持有參與紓困企業所發行之新股股權。

20081128

法律提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現行命令認為有違、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十五人以上連署附議,得提案報請院會同意後辦理。

20081128

法律提案: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規定召集委員於每一會期開始時互選。

20081107

法律提案: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領取一次退休(職、伍)金不超過六十萬元者,可適用於本法之納保對象,得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至死亡為止。

20081031

法律提案: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納稅人因適用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原因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十五年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還,並明定溢繳稅款不可歸責於納稅人者,應按退稅額加計利息。

20081017

法律提案: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
身心障礙者經評估認定有他人陪伴必要者,以一輛為限,得享有免微使用牌照稅之優待措施。

20081003

法律提案: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
空中大學受教育者共享全戶教育費用支出扣除二萬五千元之規定。

20081003

法律提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
增訂使用中車輛無論國產或進口,均需逐車完成檢驗,並符合相關排放標準之規範。

20081003

法律提案: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
經濟特別艱困時可視政策需求減免證券交易稅,期能振興股市,進而刺激總體經濟。

20080926

法律提案:財團法人法草案
摘要:
建構財團法人周延之法制環境,以落實依法行政原則及防止以往實務運作上之弊端。

20080619

法律提案: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
行政罰應符法律保留原則明確授權始可進行處罰鍰及增列處罰未依規定辦理股東會委託書相關事務之公開發行公司。

20080606

法律提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華人觀光醫療基於我國在技術精湛、價格低廉、語言文化之優勢,提案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醫。

20080530

法律提案:監獄行刑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
摘要:受刑人之未成年子女生活狀況訪視權。

20080523

法律提案: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立法院各委員之召集委員出缺時應予補實。

20080523

法律提案: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摘要:將大陸地區納入自由貿易港區之範圍,並排除所得稅法之限制。

20080408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

20080307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

20080307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及第58條條文修正草案

20080307

決算法第22條條文修正草案

20080307

預算法第41條條文修正草案

20080307

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080307

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PDF

20080229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PDF

20080229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PDF

20080229

 

 

臨時提案

臨時提案: 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就各合約醫療院所擬具之醫療機構收費標準,增修統一規範公費疫苗施打收費之標準,以保障接種公費疫苗民眾之權益(2009/10/13)

臨時提案: 為提供民眾便捷與低成本的醫療檢驗服務,建請行政院衛生署限期檢討國內醫療院所針對民眾回診看報告,卻被收2次掛號費之問題提出具體改善辦法(2009/10/06)

臨時提案: 建請教育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等有關單位,對補教業所擬具與補教有關之契約,應統一規範其契約內容與規範項目,以保障受教學生與家長權益(2009/9/29)

臨時提案: 查近年來我國擁有之專利權數屢創佳績,據日前世界經濟論壇(WEF)所公布的2009-2010 年全球競爭力排名資料,我國所擁有之專利權數排名第一,顯示我國創新能量豐沛。然而,我國雖擁有最多的專利權數,但專利之商業化成果卻不夠顯著,仍有待加強。以經濟部所捐助之財團法人為例,至97 年底這些法人所擁有之專利件數為7,188 件,但專利授權件數僅有748 件,僅約一成左右(約10.41%),明顯不足。因此,為強化我國創新能量之獲利能力,爰提案要求行政院,於三個月內,提出有效提昇我國專利商業化成果之辦法。(2009/9/22)

臨時提案: 為符應科技變遷,並整合當地僑社僑民的資源,迎接國際全球化的新挑戰,建請僑務委員會於一個月內研擬僑務委員具四十歲以下資格者應達20%之保障政策,加速僑務委員任用年輕化、專業化的政策(2009/6/9)

臨時提案: 為促進都市現代化,建請政府應針對目前台北市文山區、高雄市楠梓區等地,進行墳墓調查,並規劃將非設於墳墓用地之墳墓遷移(2009/6/2)

臨時提案: 鑑於民眾對「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通知信印有「依照統計法,受調查者有詳盡報告之義務,違反者得依行政執行法予以處罰。」表示感受不佳,建請行政院主計處應考量人民對政府觀感,研議改善呈現方式(2009/5/26)

臨時提案: 為考量子女在外租屋之情形,建請財政部針對自用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僅能二者擇其一之規定,檢討修正(2009/5/12)

臨時提案: 為顧及債務人申請更生之權益,建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限制金融單位於債務人申請更生至聲請程序完成期間,不得計息(2009/5/5)

臨時提案: 針對國外醫師學歷得免學歷甄試,不僅難以確保醫學生學習成效與品質,且對國內醫學生的教育與工作權益有欠公允,建請主管機關儘速擬定因應對策與修法,國內醫學生前往任一外國地區,其學歷均必須經過教育部學歷甄試,並在台灣醫療院所實習後,方得取得醫生執照考試資格;對於已前往就讀者,相關單位亦須提出配套,以解社會爭議(2009/4/21)

臨時提案: 為保障國內弱勢族群之權益,簡化社政補助程序、提升整體社服品質,建請內政部應於近期內完成評估並推動可攜式社福專戶(2009/4/14)

臨時提案: 為使勞委會推出的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政策更加公平,並擴大未來政策成效,建請行政院勞委會將20-45歲的青年男性,納入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政策的適用對象(2009/4/07)

臨時提案: 為中華棒球隊在世界棒球經典賽輸給中國隊,各界除痛加檢討外,如何有計畫厚植我國各項運動實力,實屬刻不容緩,建請政府應鼓勵企業投資或贊助體育事業,特別是透過租稅手段來達成(2009/3/31)

臨時提案: 為符合身心障礙者需要,提供必要之復健措施,建請政府應增加特殊學校之復健人力,並結合醫療院所之服務(2009/3/24)

臨時提案: 為鼓勵海外資金回流並進行投資,建請政府增加海外資金回流的誘因,例如對於在國內投資的資金,於若干年內免除營利事業所得稅(2009/3/17)

臨時提案: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兼顧經營者立場,建請政府應對「最低消費」制度妥善規範(2009/3/10)

臨時提案: 針對不肖業者走私與產銷非法農藥原料猖獗,建請行政院邀集相關單位具體研擬相關配套措施,與大陸協談,建立查獲黑心農藥合作機制,並建立舉報機制,以獎金制鼓勵農民舉報標示不清、來源不明的農藥,或違規使用與販售農藥等,共同打擊黑心農藥(2009/3/3)

臨時提案: 針對房貸、存款利率紛紛調降反映央行降息之際,唯獨雙卡利率依舊「一枝獨秀」,顯有竊佔消費者便宜之嫌,建請行政院監督各銀行合理調降雙卡利息、檢討利率級距、建立透明公正的信用管理政策制度,以維消費者公平正義(2009/2/24)

臨時提案: 為交通部高公局已陸續於各收費站增開ETC車道,但因收費站標示未符合用路人需求,導致非ETC駕駛誤闖而受到處罰,為避免日後產生爭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立即針對收費站增開ETC專用車道之行政行為,提出加強宣導補救措施之具體報告,以維公眾權益(2009/2/24)

臨時提案: 鑑於財政部課稅應依據法律,若無法律規定,即不應該課稅,為維護民眾基本人權,財政部應儘速檢討目前課稅命令,對於無法律授權者,立即宣布廢除,待提出法律修正案,經立法院通過後,始能訂定相關命令,對於無法律規定而課徵之稅款及罰款,則應退還給民眾(2008/12/30)

臨時提案: 為振興國內經濟,政府相繼推出多項企業紓困方案,期能協助企業度過景氣寒冬,為落實政府三挺政策、保障民眾權益,建請政府紓困企業時,得視情況要求紓困企業之執行長及董監不可支薪、紓困期間不得裁員……等(2008/12/23)

臨時提案: 為再擴大對勞工朋友的協助,建請勞委會增加今年勞工貸款的總額度並放寬申請條件,同時要求官股銀行必需全力配合辦理該項業務(2008/12/16)

臨時提案: 針對金融機構對信用卡使用之權利與義務之訊息揭露未盡明確,甚而損及與剝削民眾權益,爰提案要求行政院邀集消保會與金管會等單位儘速檢討,並具體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保障民眾權益(2008/12/09)

臨時提案: 鑑於現行的羈押制度,如同把羈押被告當作犯人看待,人權保障相當落後,看守所居住條件簡陋,如同凌虐受疑人,有違法之虞;為保障人民基本人權,建請法務部應立即檢討修正過時的羈押規定(2008/12/02)

臨時提案: 針對政府機關握有許多民眾隱私或重要機密資訊,實有必要做到更好的資安保護,為提升政府機關之資安水準,爰提案要求在未來三年內,行政院各機關預算之資訊安全經費占資訊支出比重,應逐年增加1%(2008/11/25)

臨時提案: 為提供民眾合理之醫療照顧,政府對社區精神復健機構之評鑑機制,應考量社區精神復健機構之特性,聘請專家學者、相關業者等,擬定適當之評鑑制度(2008/11/11)

臨時提案: 基於優質教育頻道應納入契符之頻道位址便於闔家觀賞,同時鼓勵提升有線電視之節目品質,爰建請行政院轉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議擴大闔家觀賞之頻段,並協助將「世界衛星電視台」及其他公益優質頻道優先調整至該頻段區塊內(2008/11/04)

臨時提案: 為促進國內經濟持續成長,政府應致力於解決中小企業經營困境,考量提出「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三條修正案」,將退休金補繳納入紓困措施,並減少滯納金加徵金額(2008/11/04)

臨時提案: 建請新聞局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開放大陸中央電視台在台灣播放,考量兩岸電視台開放對等談判,亦應研擬合理方案,儘速進行(2008/10/28)

臨時提案: 為保障民眾行駛橋樑的安全,提案要求政府相關單位針對全國橋樑建立即時監控系統,並將相關資訊放到專屬網站上,供民眾即時查詢(2008/10/21)

臨時提案: 針對現行郵務系統提供民眾郵件招領資訊未具充分,民眾難以明辨,極易致民眾誤解、疏忽而逾期未領取郵件等情事不斷發生,爰提案要求相關主管機關應於二個月內檢討與改善郵件投遞資訊揭露之充足性,以載明充分資訊供民眾辨識,以保障其權益(2008/10/14)

臨時提案: 為協助並鼓勵我國學者將研究成果國際化,爰提案要求政府補助並鼓勵各學門領域至少有一本學術期刊進入期刊索引資料庫(如:SSCI、SCI……等)(2008/10/07)

臨時提案: 針對擁有高技術與品質的台灣醫療觀光產業,其產值卻不如鄰近的亞洲國家,爰提案要求行政院會同有關單位儘速檢討,並於二個月內具體研擬不合時宜法令限制之放寬與相關配套機制之建立,並赴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以強化台灣醫療觀光產業國際化服務之能力,並提升其醫療觀光服務之競爭優勢(2008/9/23)

臨時提案: 為保障消費者用餐之安全,避免再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爰提案要求政府主管機關應強制規範使用炭火、瓦斯的火鍋店業者加裝一氧化碳偵測警報器、加強店內通風,並定期進行管線及瓦斯器具的設備安全檢查(2008/6/24)

臨時提案: 查近年來個人隱私資料遭竊取外洩問題嚴重,以致國內有超過六成以上的民眾擔心個人資料外洩,爰提案要求政府參考日本的做法,推動公、民營機構「隱私權管理保護」認證制度(2008/6/17)

臨時提案: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大陸地區親戚來台探病,每次停留期間不得逾1個月,即使經許可延期照料,可居留6個月,條件亦過嚴,造成民眾極大不滿;為照顧患重病之民眾,政府應制訂更符合情理之規定,放寬探病停留期間,以及延期照料之條件(2008/6/10)

臨時提案: 為維護民眾生命,衛生署應督促血液基金會立即落實篩檢,將可能的「愛滋血袋」篩出,確保提供給所有用血人的血液安全無虞的血液,並應效法先進國家,使用更快速的篩檢辦法(2008/6/3)

臨時提案: 為維護民眾身體健康,並防止意外,政府應督促大眾運輸工具業者,以高水準來保障乘客安全,同時須加強空氣的對流、互換,以降低空氣中的總生菌數和懸浮微粒(2008/5/27)

臨時提案: 為保障民眾購買保險商品之權益並減少保險交易糾紛,爰提案要求政府加強規範及查緝不肖保險業者並定期公布不肖業者之名單及保險公司之服務評比(2008/5/6)

臨時提案: 國內連動債金融商品交易熱絡,但也引發出許多交易糾紛,為保障廣大投資人的權益,爰提案要求政府將連動債商品之投資門檻提高,同時請政府要求金融機構在銷售連動債商品時,必須誠實告知連動債之風險性,並於過程中錄音以做為投資者日後之佐證(2008/4/29)

臨時提案: 鑒於若干行政規則,規定若「喪失債信」、「重大喪失債信」或「受破產宣告」,不得擔任涉及誠信、社會公正性的職業,損害人民工作權,衍生甚大爭議;為保障人民之工作權,政府應檢討相關規定,除非法律明文規定,不得影響人民工作權利(2008/4/22)

臨時提案: 為免國產遭致賤賣、脫產,爰提案要求政府出資成立之相關事業單位及財團法人,於今年5月20日暨新政府上任前不得進行任何投資案(2008/4/1)

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提出加速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補助款之相關辦法(2008/3/25)

臨時提案:連動債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投資服務對象是否可限於三千萬元以上的客戶(200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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