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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葆觀點》
影響軍公教之「所得稅法」修正草案
作者
謝內閣於昨〈十六日〉院會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欲刪除軍人及幼稚園、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學教職員免納所得稅之規定。立法委員賴士葆認為基於租稅公平及建立公平合理之稅制,行政院決定恢復課稅之決定固無不當,惟行政院仍須對於軍人、幼稚園、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學教職員等族群薪資結構與其工作性質、工作量等是否相當做一全面性之檢討,不能只是單純以增加稅收之角度來決定恢復課稅。
賴士葆認為軍人負有保家衛國之責任,長久以來其工作量即不能與一般上班族相比,再加上常有突發勤務或情況,需立即返還部隊或長期駐在部隊,其間之工作量與工作時間,實非一般上班族所能相比,況且其工作亦較一般工作具有危險性;至於幼稚園、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學教職員等,則因肩負國家未來主人翁之教育大計,是社會給予教師之道德要求即比一般人為高,且教師須隨時充實、吸收新知,所以教師無法與普通人民一樣從事兼職等增加經濟收入之工作。
再者,賴士葆亦認為行政院不能「柿子專挑軟的吃」,行政院應一併檢討諸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法令不合時宜之處,將依現在產業情況來看已不符合高、新科技產業卻仍享受減免稅之公司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用符公平課稅之平等賦稅原則。
基於以上幾點,賴士葆會在行政院將所得稅法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審議時,要求行政院務必提出相關配套措施,以為廣大軍人及幼稚園、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學教職員等族群,盡其監督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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