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人數:948752人
線上人數:1人
士葆觀點》
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之前,應先瞭解台灣主流民意之意見
作者
中共所制定之『反分裂國家法』終於在昨日現身,也一如預期地引起包括美國、台灣在內各界廣大的討論,遍觀中共之『反分裂國家法』十一條條文,其中一部分並未超越出中共歷年來對台基調,仍然強調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任何事務均可進行談判;惟其條文中規定「以非和平手段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之三前提,則引起民進黨政府與台灣人民相當程度之疑慮。
對於『反分裂國家法』上開條文之規定,士葆認為將在某種程度影響目前兩岸之情勢,勢必破壞對於自今年農曆春節以來兩岸所營造出來之良好互動氣氛,中共當局如能在『反分裂國家法』正式出臺之前,瞭解台灣主流民意之意見,將條文中若干嚴重影響兩岸交流之字眼加以修正,無須以強悍之態度忽視台灣人民之聲音,應較能符合兩岸目前之狀況。
然士葆亦不贊成某些民進黨人士提出「反」反制之行為來刺激中共,因為在雙方情緒性之相互叫囂之後,兩岸情勢更將險峻,一旦有一方失去控制或超越底線,在中共將「以非和平手段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形之明文後,如有符合該三前提之情況發生時,中共是否會依『反分裂國家法』而採取非和平手段,即難以逆料,此亦非台灣人民之福!
服務處:2935-5358(傳真:2930-0945‧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景興路254號)
研究室:2358-8166(傳真:2358-8170‧地址:台北市青島東路1號1樓3110室)
阿葆影音部落格: http://www.im.tv/myvlog/abao
為民服務信箱: grace@msr.com.tw